禄丰市2024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和随机抽取项目清单、执法人员配备情况公示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持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有关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能职责,根据《楚雄州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2024年11月7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禄丰市水务局、禄丰市交通运输局、禄丰市农业农村局、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在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将执法人员与抽取项目进行随机匹配。现将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项目清单和执法人员匹配情况进行公示。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禄丰市水务局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3日
禄丰市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既是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点,也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考核的重点。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持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禄丰市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督促整改、依法处理的要求,重点围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歧视限制参与公平竞争、不平等签订合同、不诚信履约等问题进行抽查检查,以查促改、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大市场的形成。
二、抽查检查主体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州烟草公司禄丰分公司。
三、抽查检查对象
2024年1-9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随机抽查项目不少于2个,进场项目在2个以下的全覆盖。
四、抽查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市交易平台系统查阅的方式开展。
五、抽查检查重点
1.交易项目的公告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评审等交易流程是否具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歧视、限制参与公平竞争的问题;
2.是否具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中明确的26个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3.是否具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明确的4类问题;
4.被抽取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及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客观、公正、独立评标。
5.交易过程中异议(质疑)、投诉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应在2024年5月24日前制定本级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已在市场监管局系统内纳入抽查检查目录的须以进场项目为单位开展,无需再单独制定本级本部门工作方案。
(二)抽取项目和执法人员。市级部门抽取本级监管项目进行检查。抽查检查人员由组织实施部门从本部门、本系统内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取的项目和执法人员应及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市级门户网站或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抽查检查。组织实施部门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公示。组织实施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门户网站或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五)发现问题反馈处理。对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改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的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涉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工作情况报送。各部门应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局,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工作开展情况应统一汇总后同时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共资源交易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方案、网站公示截图、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资料、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材料等,抽查检查中的典型案例可单独行文报送。报送方式: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及电话:王学昆,0878-6080025;邮箱:3131995342@qq.com;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梅,6019274;邮箱:1099211745@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改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指导市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发改部门做好随机抽取项目名单提供、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以及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步骤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因地制宜开展。已按行业系统要求计划开展或者已纳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按照行业计划和要求组织开展,结束后按要求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送相关材料即可。无本行业类别项目进场交易的可以不组织开展,应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严格程序要求。随机抽取前,要准备充足的随机抽取项目名单和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抽取时要采用规范方式随机抽取,真正体现抽取“双随机”。对“双随机、一公开”的抽取结果、检查结果,要按时限要求、公布渠道及时进行公示,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四)提高检查实效。要压实抽查检查人员的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抽查检查重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发现问题、依法处置的能力。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肃记录和确认发现问题及证据,严格做好发现问题的反馈处理工作,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依法交易、规范交易的自觉性,确保抽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楚雄州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本方案工作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抽查检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附件:抽查检查重点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