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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安排,制定了《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商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禄丰市商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及时认领抽查计划

年度抽查计划,各相关股室(中心)要结合职能职责全面认领执行。并负责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2024年我局制定部门随机抽查计划1个,联合抽查计划3个。

二、及时制定抽查方案

各股室(中心)根据股室职能,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及时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

三、认真组织实施计划方案

(一)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融合。各股室在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率和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时限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融合,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二)严格检查结果分类处理。提高发现问题的比例,做到发现问题100%处理。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发现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股室(中心)要按照覆盖全年的工作时限要求,合理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计划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对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在抽查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搜集保存好纸质资料备查。所有抽查计划、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工作务必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根据省州市要求,2024年每个季度都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省对州、州对市的督查和绩效考核,并列入比拼进行考核,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请涉及的相关业务股室(中心)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附件:1.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商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4年度禄丰市商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禄丰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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