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6年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6年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序号抽查对象污染源类别所属乡镇抽查时间执法人员 抽查结果检查要求
1禄丰浩瑞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一般碧城2026.5.19杨俊、高云线、赵成林现场检查时,标准气体测试记录不完善。1.建立标准气体测试台账,完整记录标准气体测试情况。 2.日常检测时严格按照《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等要求开展检测,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验。 3.日常开展机动车检测时确保检测人员人身安全,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禄丰龙达创新建材有限公司重点碧城2026.5.20杨俊、高云线该公司暂未完成污染源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暂未完成自主验收。1.复产前必须对各类生产设备、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比对校验,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提前报备; 2.复产前完成污染源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复产后三个月内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自主验收并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报备。 3.复产后及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4.停产期间做好厂区内外安全值守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禄丰和平繁盛养殖场特殊和平镇2026.5.27杨俊、何丽杰、袁应华1.养殖规模控制在现有规模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下,不得在现有养殖规模基础上续建、扩建。不得将现状的禽类养殖改变为猪、牛等牲畜类规模养殖。
2.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规范处置养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病死鸡、疫苗及药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露天堆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随意填埋。不得向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养殖废弃物(粪便、污水等)。
3.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做好动物疫病防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4禄丰萍禄养殖场特殊和平镇2026.5.27杨俊、何丽杰、袁应华1.养殖规模控制在现有规模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下,不得在现有养殖规模基础上续建、扩建。不得将现状的禽类养殖改变为猪、牛等牲畜类规模养殖。
2.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规范处置养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病死鸡、疫苗及药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露天堆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随意填埋。不得向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养殖废弃物(粪便、污水等)。
3.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做好动物疫病防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5禄丰美名养殖场特殊和平镇2026.5.27杨俊、何丽杰、袁应华1.养殖规模控制在现有规模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下,不得在现有养殖规模基础上续建、扩建。不得将现状的禽类养殖改变为猪、牛等牲畜类规模养殖。
2.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规范处置养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病死鸡、疫苗及药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露天堆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随意填埋。不得向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养殖废弃物(粪便、污水等)。
3.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做好动物疫病防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6禄丰和平翔羽动物养殖场特殊和平镇2026.5.27杨俊、何丽杰、袁应华1.养殖规模控制在现有规模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下,不得在现有养殖规模基础上续建、扩建。不得将现状的禽类养殖改变为猪、牛等牲畜类规模养殖。
2.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规范处置养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病死鸡、疫苗及药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露天堆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随意填埋。不得向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养殖废弃物(粪便、污水等)。
3.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做好动物疫病防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7禄丰源本砂石料有限公司一般勤丰镇2026.5.27杨俊、何丽杰、袁应华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已满3年,暂未重新修订备案。1.如需复产,请于复产前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备案。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复产)。
8梅域村水库(乡镇级饮用水)特殊土官镇2026.6.8高云线、袁应华、杨丽芬1.现场检查时,库区防护栏外围有村民在放牧,坝埂上有放牧痕迹。 2.现场检查时,库区右岸防护栏有部分损坏倒塌,有放牧牲畜和村民进入库区隐患。1.定期巡查,对可能进入库区或影响库区水质的放牧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2。及时对库区右岸损坏倒塌的防护栏(网)进行修复更换,防止放牧牲畜和村民进入库区内,消除安全隐患。
9禄丰广通铜业有限公司(已注销)重点广通镇2026.6.9何丽杰、高云线、袁应华、杨丽芬现场检查时,原禄丰广通铜业有限公司堆场上遗留有固体废物(废弃矿渣)部分露天堆放,禄丰沙圆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成品砂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围挡等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措施。1.对露天堆存的固体废物(废弃矿渣)及部分成品砂采取围挡、遮盖等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措施,避免产生扬尘及流出外环境。 2.对厂区内遗留的约固体废物严格进行风险管控,不得造成土染、地下水、地表水等污染。
10禄丰县广通镇福顺米线加工坊一般广通镇2026.6.9何丽杰、高云线、袁应华、杨丽芬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超过有效期限。1.及时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延续。
2.生产加工过程中注意设备操作安全,谨防发生安全事故。
11嘉宇塑料(禄丰)有限公司一般金山镇2026.6.9何丽杰、高云线、袁应华、杨丽芬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所有生产设施已清空,经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核实,该公司已关停不再继续生产。
12云南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禄丰利德金属化冶有限责任公司)重点仁兴镇2026.6.10何丽杰、高云线、杨丽芬1.现场检查时,云南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申领排污许可证,部分设备在调试。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物料堆场钢架大棚暂未建设完成,堆场上堆存的物料使用抑尘网覆盖,但部分抑尘网破损。
1.尽快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2.完善目前物料堆场上临时堆放物料的抑尘网,加快物料堆场钢架大棚建设,建设完成后物料进棚堆存,不得露天堆放。
3.试生产前须向我局报送书面试生产报告,投入试生产3个月内须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3个月内不能完成验收,可以延期一次,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3云南新诺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一般仁兴镇2026.6.10何丽杰、高云线、杨丽芬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大门紧闭,无法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无。
14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次分公司一般仁兴镇2026.6.10何丽杰、高云线、杨丽芬1.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到期,暂未重新修订备案。
2.该公司尾矿库暂未休建扩散井。
3.该公司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现场检查时登记信息已经到期,暂未重新登记。
1.及时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2.对尾矿库休建扩散井后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
3.停产期间做好厂区及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巡查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4.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延续登记。
15云南禄丰隆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般仁兴镇2026.6.10何丽杰、高云线、杨丽芬1.该公司部分废机油包装桶上未粘贴危险废物识别标签。
2.部分中频炉熔炼废渣(硅钙合金)和硅泥包装吨袋堆放于堆渣场棚外。
1.严格按照规范粘贴废机油包装桶的危险废物识别标签。
2.中频炉熔炼废渣(硅钙合金)和硅泥包装吨袋不得露天堆放。
3.日常生产中加强生产设备和各类配套环保设施的巡查管理,生产时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16禄丰三友林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土官镇2026.6.10杨俊、赵成林1.原料池除了公路一侧和顶棚外其他面密闭不完全,存在自然风带出气味的问题; 2.锅炉循环水池液位较高,存在风险隐患。1.建议对原料池上风向进风口一侧进行封闭,减少穿堂风带出异味;建议增加冷凝器和集气罩对出渣过程的温热挥发性气体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尽量密闭蒸渣锅,减少搅拌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增加集气罩,收集蒸渣锅出渣过程中的温热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组织排查工艺环节,减少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以上问题的整改,请结合企业实际指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过程中,注意安全作业、规范作业,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3.汛期间,加强循环水池和废水收集池周边的巡查检查,杜绝发生外排。
4.加强生产设施、配套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杜绝设施设备“带病上岗”,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7云南靖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土官镇2026.6.11杨俊、华建萍、杨丽煮模具废水中和压滤区域存在压滤废液管道收集不全的问题。1.完善板框压滤废液管道收集设施,减少地面泼洒,压滤机区域设置地面围堰和导流沟,引导泼洒废液之收集池内,防止发生外溢。 2.以6月安全月为契机,在全厂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学习,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于7月10日前将培训学习、应急演练情况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3.加强厂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建立台账资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23》,确保危险废物安全。 4.加强厂区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严格履行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汛期间,每日对厂区东侧、南侧雨水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事故外排。
18禄丰庞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般仁兴镇2026.6.17杨俊、何丽杰、高云线、杨丽芬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调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调查。
19禄丰滇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禄丰云铜锌业冶炼有限公司)重点勤丰镇2026.6.24杨俊、高云线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长期停产,暂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上年度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排污许可登记已超过有效期限。1.复产前及时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进行备案。 2.复产前需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投入生产。 3.若需新建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报批,未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不得建设。 4.停产及拆除改造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5.做好厂区内部管理工作,若需向外租赁,需落实好管理职责。
20铟靶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一般勤丰镇2026.6.24杨俊、高云线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暂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试生产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1沙龙水库(乡镇级以下饮用水)特殊勤丰镇2026.6.24杨俊、高云线无。1.定期巡查,对进去保护区内放牧、垂钓、游泳的行为进行劝阻。对可能破坏标识标牌、隔离栏、围栏、界桩等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
22云南禄丰县勤丰磷肥制造有限公司重点勤丰镇2026.6.24杨俊、高云线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纸质台账记录不完善。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区域内地面上有部分泼洒物料。
3.废矿物油的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完整。
1.严格按照要求记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纸质运维台账。
2.定期对生产区域内地面上泼洒的物料进行清扫,不得进入外环境。
3.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4.建设、生产、整改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23禄丰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特殊中村乡2026.6.25杨俊、高云线、袁应华无。对途经保护区的村民加强宣传教育,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严格管理,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24禄丰县和平镇基坪玉和砖厂重点和平镇2026.6.26杨俊、高云线1.《禄丰县和平镇基坪玉和砖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超过有效期限暂未重新修订备案。 2.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暂未完成安装联网。1.尽快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备案。
2.复产前完成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
3.停产检修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5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牟元高速公路第三施工总承包部建设项目妥安乡2026.6.29高云线、杨丽芬无。无。
26中兴井水库(乡镇级以下饮用水)特殊一平浪镇2026.6.29高云线、杨丽芬1.中兴井水库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暂未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中兴井水库周边有垂钓行为。
1.尽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2.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日常加强巡查,杜绝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27禄丰县贞旺养殖场一般恐龙山镇2026.6.29高云线、杨丽芬现场检查时,部分养殖粪水收集不全。对养殖粪水进行清理,加强养殖粪水收集,禁止流入外环境。

















下一条:禄丰市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