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丰市火中线(火车站—中村)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给予审批禄丰市火中线线(火车站—中村)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禄交请〔2023〕1号)收悉,项目代码为2204-532331-04-01-618123。你局委托云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禄丰市火中线(火车站—中村)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10月24日,你局组织专家对该可研进行了审查,专家组一至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同意审查通过。现可研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禄丰市火中线(火车站—中村)改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金山镇、中村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禄丰市一羊线(一平浪—高峰)公路改建,公路等级拟定三级公路,路线全长11.168公里,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排水、交安等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533.1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六、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改善沿线群众的出行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严格落实“四制”。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五、下阶段需完善的内容: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降低工程投资及成本,确保工程维持正常运行及管理。
六、接文后,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规定,严格审查、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