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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成果)资金下达公示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133号)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20万元下达,专项用于兑付2024年在州外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务工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出,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成效。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12345(全国统一)、6080681(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路。

附件:禄丰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禄丰市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市级财政部门

禄丰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0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20


年度

总体

目标

计划在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0万元,实施用于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跨州)数

≥2819人


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跨省)数

≥1922人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质量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无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100%


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100%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群众人均增收数

≥300元


外出务工(跨省)受益群众人均增收数

≥6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促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效果

效果明显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脱贫群众满意度

≥90%



上一条: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下一条:【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收视、水电、物业费等减免州级补贴项目资金(易地后扶)资金下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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