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建〔2025〕113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水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禄丰市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水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楚财建〔2025〕115号),现将2025年第四批水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56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绿汁江禄丰市重点段治理。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025年“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4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三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文件的通知》(楚财建〔2016〕23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组织推进,改善水文基础设施条件。
二、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加快转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支付保障。不得迟拨、滞拨、缓拨、欠拨专项资金。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认真对照州发展改革委 州水务局投资计划明确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禄丰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