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5年2月13日在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大会主席团:
高峰乡人民政府向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高峰乡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各代表组进行了认真审查。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对高峰乡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乡人大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乡各部门紧紧围绕年初财政预算和工作目标,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尖锐的严峻形势,迎难而上,担当作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市级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全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81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549万元的190.49%,比2023年增长222.77万元,增幅27.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2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822万元的101.22%,非税收入完成213.81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27万元的791.89%。
(二)全乡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全乡部门预算收入163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2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0.46万元,其他收入16.90万元。
2024年全乡财政支出为162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49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70.45%;项目支出481.22万元,占全年支出总额的29.55%。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2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43.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4万元;其他支出20.70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82.2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0.46万元,其他收入16.90万元,加年初结余和结转132.04万元,财政收入总计为1771.61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46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5.75万元,财政支出总计1628.42万元,2024年度结转结余142.90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向好。乡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和财政支出增大的困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制约我乡经济发展的困难较多,规模经济、新增税源不够,地方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各种社会矛盾相继凸现,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管理职能不断转变,预算执行存在一定偏差,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5年,我乡财政工作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财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村级财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预算
2025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849万元的基础上增长10%左右。
(二)财政支出预算
2025年高峰乡部门预算支出计划12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85万元,项目支出298.41万元(不含上级补助专款,原因是此款是不确定因素)。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计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6万元。
三、实现2025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2025年,我们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实现我乡经济平稳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保障水平。紧紧扣牢财政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克服组织收入过程中的一切困难,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二是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监管体系。盘活存量资产,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着力化解存量债务,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三是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严守“三保”底线,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民生建设,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对政策性规定的刚性支出和民生保障支出,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三)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票据管理,实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继续深化政府及各站所(中心)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
(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管理。继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审各项措施,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利用财政一体化平台、公务之家等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财政监督,逐步健全覆盖财政日常管理、资金走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评,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特别是民生资金和乡村振兴领域监管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发挥财政应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