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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1000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民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进行对市辖区内的民政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有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地名管理、社团,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事务等职能),社会救助的一部分(救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镇流浪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基层民主建设、地名区划等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及民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市民政局共向上级争取建设项目5个,项目建设资金2076万元,其中:禄丰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1000万元、仁兴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211万元、和平镇大厂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50万元、广通镇蒙七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10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40万元、禄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675万元。积极争取禄丰侏罗纪老年颐养中心专项债券项目,专债资金5100万元已到位,项目正有序推进。

2.坚决筑牢民政兜底保障防线。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抓实抓细,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坚决扛稳民政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

3.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规划设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整合养老机构资源,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按照《禄丰市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做好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

4.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3年,我市调整充实了禄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禄丰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调整完善禄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禄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禄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为构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提供了组织和政策支撑。

5.社会事务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确保残疾人政策精准落地见效。强化政策创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二是姻登记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于8月15日实施全省通办。三是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工站实地督导,以推动省级示范站金山镇社工站建设为契机,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站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站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6.殡葬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市有殡仪馆1个,经营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3个(其中:镇级公墓16个,村级公墓7个),公益性公墓共修建墓穴16100余穴(其中生态安葬墓穴3370穴);经营性公墓新建墓穴500穴,生态葬墓穴1000穴,格位192个。2023年禄丰清凉山人文纪念园(经营性公墓)通过市和州级验收,2023年10月23日楚雄州民政局为其颁发了《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为禄丰大惠陵园管理有限公司,批建面积为10.5165亩。

7.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申报金山镇禄钢社区为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目前,创建工作依据方案稳步实施。二是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岗位设置,有效解决村干部力量分散、权责不清、待遇偏低问题。

8.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村改居工作。积极推进勤丰镇马街,仁兴镇果园村委会,碧城镇猫街、上村、前营、樊厂村委会的村改社区工作。二是为加强地名管理,做好城市街道命名工作。三是严格界线日常管理。建立了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治安联防协作机制,联合排查整治边界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完善协作防控体系。

9.努力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项目。禄丰侏罗纪老年颐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选址禄丰市恐龙山镇阿纳社区侏罗纪产业文化园内,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00张,总投资约102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禄丰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选址在市殡仪馆使用的国有土地面积51022.10平方米(76.5亩)内规划建设。三是2023年积极督促推进仁兴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和平镇大厂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广通镇蒙七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禄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全市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2.禄丰市救助管理站

3.禄丰市殡仪馆

4.禄丰市公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民政局

2.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3.禄丰市救助管理站

4.禄丰市殡仪馆

5.禄丰市公墓管理所

纳入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86216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72165.85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530595.88元,增长79.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240595.88元,增长79.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9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收到侏罗纪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1000000.00元,收市殡仪馆设备购置1000000.00元,收财政局非税股拨入存量资金290000.00元等大额收入,加上养老、社保等民政救助资金提标,因此所以我单位2023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718265.85元。其中:基本支出6909023.73元,占总支出的4.91%;项目支出133809242.12元,占总支出的95.0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639517.46元,增长49.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6062.78元,下降8.67%;项目支出增加47291980.24元,增长54.6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2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我单位实际支付侏罗纪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3000000.00元,实际支付市殡仪馆设备购置952200.00元,实际支付市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1000000.00元,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9023.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8096.4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0927.33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09242.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2952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18233.92元;2.社会福利支出10124560.00元;3.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7312080.00元;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5626477.22元;5.临时救助支出1513754.40元;6.特困人员支出16056128.00元;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00.00元;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11135.8元;9.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1000000.00元;10.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9543.78元;1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2412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31755.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9%。与上年相比减少2860853.35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2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16946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3%。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地名普查等的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12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3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900.00元,决算为18142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2520.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6%,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42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252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爱护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3484.90元,下降7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695,905.11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520.21元,增长1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单位购买公务用车3辆,其中市救助管理站增加救助专用车1辆,市殡仪馆增加殡葬专用车2辆,而2023年未购置,因此2023年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2023年厉行节约政策,因此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民政事务管理,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市殡仪馆开展遗体接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927.33元,比上年增加75611.09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返还经费,用于开支以前年度撤县设市经费,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的一切民政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673150.43元,其中,流动资产21970725.56元,固定资产5678260.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6806.28元,无形资产716725.96元(净值),其他资产632.6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64985.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1936.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48.43平方米,账面原值249835.3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0420.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220.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0420.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0420.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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