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501000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府机关:承担宣传、统战、社会制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文秘、信访及综合协调、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民政、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科技等职责。
2.党委机关:承担党建、组织、人事、纪检检察等事务的职责。
3.人大主席团:承担人大监督事务。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处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承担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乡村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担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组织拟订辖区内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供求计划;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等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指导工作。
8.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用地初审和群众建房上报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9.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军人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财政所:承担财政资金监管、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接受禄丰市财政局业务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稳中提速。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市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经济实现稳中有进。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3.04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6.7%,其中:税收完成798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7.3%,非税收入完成25.04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1%;向上争取资金139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24亿元,招商引资完成4.0773亿元;销售额完成813万元,增长20.2%;零售额完成631万元,增长21%。培育市场主体134户,超额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
2.项目建设蹄疾步稳。始终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全力服务好项目建设。投资10.8亿元的滇中引水工程(高峰段)已累计完成投资10.3亿元;投资5.4亿元的高峰能源120MW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投资83.14亿元的高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在即;投资680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民宿客栈项目建设完工,即将投入使用;投资近20万元铺垫九龙大麦地和河差底老慢腰、山河咪者基等7个村小组通村公路10余公里。
3.产业发展活力彰显。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补充耕地220亩、提质改造409亩,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452.21亩,粮食总产量达0.87万吨,四个“一票否决”事项全面清除。大力发展冬早蚕豌豆、苦荞、红薯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群众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展。以“政府+金融+保险+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实现肉牛产值936万元,户均收入3.27万元。向重点项目输送务工人员456人,户均收入8000余元,光伏项目租地群众实现户均收入5000元。集镇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增加9户,成功举办云南禄丰高峰2023彝族火把节,共接待游客2万余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0余万元。
4.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整合各类资金637.27万元实施产业帮扶、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项目,建成新能源烤房45座,硬化农村道路0.76公里,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惠及2个村委会3560人,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消除“三类对象”返贫致贫风险5户19人,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户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1.65%和15.67%。大力推进乡村建设,新建农村公厕3座、改造户厕90座;推进人居环境全域综合整治,建成农治、大地2个市级美丽示范村庄和41个乡级美丽村庄示范点,年度考核跃居全市二类乡镇第二名,甩掉了“倒数第一”的落后“帽子”。
5.生态保护更加有力。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9名乡级河长巡河144次、15名村级河长巡河378次,投入500余人次清理库塘12座、河道29.8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严格落实“林长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天然林保护、陡坡地治理等生态工程齐头并进,九龙村获评省级森林乡村。
6.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义务教育“双减”“双升”、控辍保学等各项措施落实有力,高峰小学获评“州级文明校园”,中考普高上线率达97.26%,高峰籍学子荣膺全市高考理科状元。健康高峰建设深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74.5%和91.57%,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达100%,中彝医药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稳就业、保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抓实,社会救助更有温度,累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500余万元,新增城镇就业36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1人。
7.改革开放走深走实。各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15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5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全面推广,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572件,完成乡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入驻便民服务事项142项,人民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8.基层治理有力有效。持续推进平安高峰建设,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现“两降两升”,一批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创新信访“144”工作法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连续五年获评“楚雄州无命案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年内完成征兵任务5名,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大力开展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丧事办理的陈规陋习得到一定扭转。
9.政府建设不断优化。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意识形态向上向好,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认真践行“三法三化”,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办结“为民办实事事项”12项,筹措资金偿还历年差欠工程款,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乡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3件、建议案25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70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50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高峰乡委员会(独立核算)
2.禄丰市高峰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独立核算)
3.禄丰市高峰乡财政所
4.禄丰市高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禄丰市高峰乡林草中心
6.禄丰市高峰乡水务服务中心
7.禄丰市高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禄丰市高峰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禄丰市高峰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2.禄丰市高峰乡党委
3.禄丰市高峰乡人大主席团
4.禄丰市高峰乡财政所
5.禄丰市高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禄丰市高峰乡林草中心
7.禄丰市高峰乡水务服务中心
8.禄丰市高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禄丰市高峰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0.禄丰市高峰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不包括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5辆车辆为特殊作业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73562.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3562.3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4909592.60元,减少23.97%,原因在于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57592.60元,减少25.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决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实施较去年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6719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868.06元,占总支出的75.81%;项目支出3814327.70元,占总支出的24.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78038.41元,减少23.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81.87元,增长0.23%;项目支出减少4905220.28元,减少56.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每月绩效随工资发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2868.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39032.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3835.28元,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14327.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87056.1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167元;科学技术支出35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41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607.31元;卫生健康支出39040元;住房保障支出47510.5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850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00元;农林水支出8155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20000元;其他支出47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8824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相比增加4466430.22元,增加22.3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实施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6563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等方面。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协宣传、培训及办公费等方面。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714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站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支以及文化活动开展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218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9%。主要用于半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群众困难救助、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保障性必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978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和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21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村规所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办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20008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6%。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以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务中心、林草中心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7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00元,支出决算为28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00元,支出决算为28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9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00元,增长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元,增加5.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高峰乡抽水畜能及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接待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用车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高峰乡抽水畜能及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护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736.02元,减少46779.98元,下降9.74%,主要原因是人员、办公费、会议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高峰乡资产总额40208052.89元,其中,流动资产4889520.80元,固定资产9402143.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2467元(净值),其他资产(公路资产)24413921.9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3545.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22258.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1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