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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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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

3)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及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 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丰富文化旅游新业态,狠抓文旅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抓好深度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四大走廊”建设工作,持续擦亮“恐龙、古镇、温泉”3张名片。

1、文化项目争取力度显著加强,项目实施更加规范有力。2023年,共争取文化项目资金330万元,投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6万元,提升改造综合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2个,省级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中村叽拉)1个。

2、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增强,服务水平提质增效。“三馆一站”免费正常开放,线上线下活动同步开展“菜单式服务”开展线下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化、均等化;投资60万元的首个“智慧书屋”项目正式运营;市图书馆年内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华珍云绣非遗工坊、禄丰醋非遗工坊、广通凤菊手工面非遗工坊和仁光泥瓦构件非遗工坊被认定为楚雄州第一批非遗工坊。

3、文化活动内容更加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大幅提高。组织开展“卯兔迎新·迎春送福”送春联、书画摄影、培训等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十三届恐龙文化旅游节、彝族火把节、彝族年、全州非遗购物节、土官桃花节、和平丰收节等大型节庆活动20余场次;开展“送戏下乡”“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四季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300余场次;市图书馆在2023年的“世界读书日”活动中获全省“优秀组织奖”;仁兴原生态传统歌舞《踏锅起舞》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优秀奖;创作《桃花缘》《朵朵桃花为你开》《燕归巢》等文艺精品并参加2023年楚雄州新剧(节)目禄丰专场展演获较好名次。

4、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增强,文物文博对外交流深入开展。广黑线7.5km景区连接线建成通车并验收,旅游厕所完工2座投入使用,游步道建设项目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龙川江黑井段河道综合治理(含龙沟河至晒盐棚道路)项目已完成柏油路面铺设,待加装防护栏等附属设施,预计2024年2月完工投入使用;充电桩项目变电箱已完成安装,正在安装充电设备,预计2024年1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5、禄丰世界恐龙谷景区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设计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进行优化;超级恐龙IP项目已完成动画总纲、第一集剧本制作和主角形象确定;景区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土地划拨和项目招投标备案相关工作;景区绿化美化项目工程已完工。

6、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了项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七进院及其配套工程、颐养中心、景观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伟光星河·侏罗秘境等建设项目正常推进,截至11月累计完成投资8.1602亿元。

7、东河田园综合体—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投资5.2亿元的东河田园综合体—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成功签约并稳步推进,实施了水上观光、天空之镜、采摘园等项目,投资3000余万元,推出了垂钓+旅游新业态。

8、旅游业指标恢复持续向好。1—11月,全市共接待游客753.03万人次,同比增长33.54%,实现旅游业总收71.34亿元,同比增长31.82%。

9、文旅品牌和产品业态不断丰富。禄丰市作为全省4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名单推荐上报文化和旅游部;黑井古镇、金山古镇被评为省级绿美景区典型示范标杆;恐龙山镇阿纳社区和黑井镇黑井社区被评定为最美乡愁旅游地;黑井古镇悦恒酒店被评为云南省第一批省级半山酒店。金山古镇作为7个云南省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名单(位列第6名)上报文化和旅游部评审;禄丰土官溶洞温泉被认定为2023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入选“云南文化企业20强”,并作为全省27家(第3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文化和旅游部评审;制作禄丰文旅融合视频上报并被推荐作为全国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带文旅融合案例进行宣传推广;金山古镇、世界恐龙谷、黑井古镇、罗次温泉4片区纳入省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划编制内容;恐龙山镇阿纳社区和黑井镇黑井社区列入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评审名录。编制《禄丰市星宿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提交初步成果。

10、文旅活动带活旅游经济。高质量承办全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力促非遗文化带活景区经济;创新举办第十一届万亩桃花乡村文化旅游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展演活动,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圆满举办2023中国·楚雄彝族火把节分会场活动,为乡村振兴搭建平台;成功举办2023中国·禄丰第二十三届恐龙文化旅游节,进一步擦亮禄丰“恐龙”名片;创新开展彝族年文化旅游节活动,进一步凸显禄丰浓厚的历史文化,树立文旅品牌。据统计,2023年各类文化节庆活动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201.7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9287.84万元。文旅活动的举办为全市旅游经济收入作出了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公共服务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禄丰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

2.禄丰市图书馆

3.禄丰市文化馆

4.禄丰市博物馆

5.禄丰市文化旅游产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

2.禄丰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

3.禄丰市图书馆

4.禄丰市文化馆

5.禄丰市博物馆

6.禄丰市文化旅游产业办公室

纳入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48,205.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8,205.93,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8,971,753.70元,下降95.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8,971,753.70元,下降95.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48,205.93。其中:基本支出9,948,475.76,占总支出的70.32%;项目支出4,199,730.17,占总支出的29.68%;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8,971,753.70元,下降95.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8,889.68元,下降7.52%;项目支出减少278,162,864.02元,下降98.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8,475.7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88,839.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636.54元,占基本支出的4.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9,730.1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保护工作补助经费9,836.00元

2、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9,699.00元

3、创意文旅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

4、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助资金4,300.00元

5、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45,315.19元

6、博物馆省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69,961.39元

7、中央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69,838.23元

8、2020年旅游革命考核州级奖补资金246,329.70元

9、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45,000.00元

10、2020年评定为星级酒店州级奖励补助资金1,010,000.00元

11、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63,012.80元

12、文旅融合工作补助经费27,051.37元

13、2023年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6,534.13元

14、2023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13,552.36元

15、A级景区门票减免补助资金85,500.00元

16、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补助资金44,900.00元

17、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59,000.00元

18、市图书馆购书补助经费20,000.00元

19、政府采购“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工作补助经费18,300.00元

20、戏曲进乡村公益演出补助资金14,200.00元

21、乡村振兴示范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0,000.00元

22、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7,400.00元

23、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9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8,20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36,246.30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70,64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0%。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等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7,83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8,54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主要用于保障组织部门选派的1名党政干部赴上海培养锻炼。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1,17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缴交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决算为4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收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34.94元,下降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06元,增长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0元,下降8.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636.54元,比上年增加57,739.96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316,483.86元,其中,流动资产5,748,352.03元,固定资产2,568,131.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6,932.0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974.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974.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974.7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974.7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 9 月 27 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23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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