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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编制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9、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2、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4、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统筹协调,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周一干部职工例行学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理论学习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清廉发改”建设,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工作人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把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范畴,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2、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经济平稳运行。把固定资产投资作为拉动市域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六个配套文件,加强政策宣传,把新的制度和办法执行到位,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积极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投资效益。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使新建项目开工建设。一是千方百计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了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为实现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提供更多支撑点。二是把在建项目工作重点放在抓进度上,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加快工程进度,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3、打造绿美标杆典型,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紧紧围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打造绿美标杆典型奖补方案,按照“一城两江三带”的工作思路,有效统筹9个领域绿美建设,全力推进年度行动计划的实施。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融入楚雄、接轨昆明、一体发展”为目标,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抓手,强化“三区三线”空间管控,将恐龙元素、旅游要素、工业文明融入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巩固省级文明城市、美丽县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五城共建”。
4、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库存粮油质量良好、安全可靠。对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储的储备粮和商品粮账实相符、质量安全、储备粮轮换、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拨补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门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州发改委。及时组织召开全市能源安全生产会议,对辖区内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与油气管网、电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全市油气管线、电力、风电运行平稳。
5、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国家、省、州确定的农产品、建材价格、应急监测等各种价格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关于电价、气价等一系列价格政策,拉动用电、用气稳定增长,确保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6、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启动会,印发了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遴选第三方参与《报告》的编制。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正式展开《报告》的起草工作。经书面征求意见和集中校核修改后及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和地区股、工业管理和资源环境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经济贸易和消费股、粮食管理股、物资储备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6753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7537.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12991.99元,下降3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47008.01元,增长22.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16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了国防和人防工作,增加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正常增资;二是2023年储备粮(油)库建设已完工,市级财政没有安排相关经费,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74625.64元。其中:基本支出7784063.80元,占总支出的60.93%;项目支出4990561.84元,占总支出的39.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38634.52元,下降33.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140.95元,下降0.42%;项目支出减少6405493.57元,下降56.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在2024年度支付,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储备粮(油)库建设已完工,市级财政没有安排相关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84063.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72976.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087.29元,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0561.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7061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23年省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5000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36800.00元、州级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2021年结转资金支出60000.00元、州级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92937.01元、禄丰市城乡绿化美化示范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州级第二批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46088.63元、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支出449741.60元、禄丰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61000.00元、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补资金支出58200.00元、禄丰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金支出209610.00元、2023年度粮食专项经费支出139386.00元、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36798.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844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相比增加2593177.05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国防和人防工作,增加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399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工作开展和军民融合工作开展;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35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62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7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主要用于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90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6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660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6609.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95%,完成年初预算的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60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660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609.01元,增长4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90.99元,下降1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000.00元,增长1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防和人防工作,增加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务接待事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省、州政府对各项重点项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主业主责、光伏项目建设和各种安全检查等日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省、州政府对各项重点项目工作督促检查、省州领导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调研和重要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087.29元,比上年增加61604.21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国防和人防工作,增加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00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4000.00元、会议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工会经费67164.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09.01元、其他交通费用269314.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974275.41元,其中,流动资产429421.49元,固定资产97892.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61000.00元,无形资产569313.36元(净值),其他资产2716647.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9409.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56500.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949.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969.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