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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1000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结合全市实际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0.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稳定就业形势,抓紧抓实各项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禄丰市人社局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2021年,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45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6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00人,完成任务数的122.15%、137.19%、127.27%,城镇登记失业率2.39%,控制在4.2%以内;培训农村劳动力87219人,完成任务数的272.56%,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8187人,完成任务数的568.3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509人,完成任务数的208.97%,其中;新型学徒制度培训464人,完成任务数的464%;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59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1.78%,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24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3.33%;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36人,完成任务数的104.62%;开发公益性岗位1874个,其中:安置脱贫劳动力1451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423名,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9户10122万元,其中:“贷免扶补”340户,完成任务数的113.33%,创业担保贷款199户,完成任务数的109.34%;创业培训800人,完成任务数的186%;失业保险参保1.5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3.45%。

2.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做到基本民生应保尽保。一是坚持民生为本,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保。2021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78万人,完成任务数4.636万人的103.06%,其中:企业职工2.49万人,完成任务数2.39万人的104.1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0.853万人,完成任务数0.846万人的100.8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万人,完成任务数23.50万人的101.91%,其中: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兑付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政策补贴0.8万人,完成任务数0.45万人的177.7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04万人,完成任务数3.66万人的110.38%;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按项目参保)100%,社会保险执行率103.07%,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率100%,死亡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执行率90.60%,社会保险卡持卡人数45.30万人,完成任务数42.71万人的106.06%。

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各项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支付。2021年,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7222.65万元,发放10641人企业职工养保险待遇34845.70万元,丧葬抚恤费支出1305.29万元;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49.56万元,发放361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20813.80万元(统筹内);收缴职业年金4795.15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83.99万元,发放5842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505.37万元;收缴工伤保险1568.76万元,支付356人工伤保险待遇1629.74万元。

3.坚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并重相结合,全面落实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提升人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创新能力。二是各类人才招聘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申报计划127名,其中: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77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46名(教育系统高中教师紧缺人才18名、卫生紧缺人才27名、融媒中心紧缺人才1名)、“三支一扶”招募计划4名。于3月27日,安全顺利完成2021年公务员考试85个考场共2550人的笔试考务工作。5月22日,安全顺利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全州综合类考生85个考场共2550人的笔试考务工作。教育系统、卫生、融媒中心紧缺人才招聘陆续开展,全年全市共招聘、引进、接收、安置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人。其中:安置退役士兵9人到乡镇工作,乡镇卫生院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8名,实施紧缺人才招聘42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6名,特岗教师转为在编教师11人,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人。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2021年,全市共有999个单位实行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基本实现网上备案全覆盖;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8411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9%,其中新签合同11965人,续签合同5189人,解除(终止)合同11325人,变更合同416人。二是做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目前,签订当期有效集体合同236份,覆盖劳动者18138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9%。三是按季度召开了3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联席会议,并对就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进行安排,为促进禄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了作用。四是办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人员身份认证1765人,其中州属国有企业改制人员身份认证482人,市属国有企业1283人,使其及时获得社会保险补贴,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五是安排部署76家企业参与薪酬调查,完成任务数的100%。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执行退休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仔细查阅人事档案,实行告知制度和政策公开制度,将办理退休核准、企业年金办理的工作流程、政策依据、核准程序、核准期限告知在办公室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对符合退休条件,材料齐备的人员,可随时申报,随时核准退休。2021年共办理退休审批手续361人。其中: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323人,申报因病提前退休8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0人。开展企业年金备案政策审批指导,7家企业参加企业年金备案审批。

6.依法依规,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一是提高认识,使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常态化。至10月开展现场政策宣传咨询活动2期,开展工伤保险政策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1期,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让社会保险政策深入村户、深入企业、深入家庭、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注重深入企业开展工伤认定实地调查。对申报的有疑点、重大(死亡)事故伤害案件深入事故现场开展实地调查,收集旁证材料及调查笔录,通过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讨论后进行公示制度。2021年共受理工伤认定177件,其中:发放工伤认定决定书172件,不予受理1件,不予认定2件,申请人撤回2件。三是把好初审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全市共上报伤残等级鉴定和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116人,其中因病达到退休条件2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宣传股、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社保股、劳动仲裁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中心、社会保险中心综合股、社会保险中心财务股、社会保险中心稽核股、社会保险中心业务一股、社会保险中心业务二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05,459.14元。其中:财政拨款54,105,459.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4,144,208.68元相比较增加9,961,250.46元,上升22.56%,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5,461,333.26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0,739.70元,占总支出的21.26%;项目支出43,670,593.56元,占总支出的78.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4,382,754.22元对比增加11,078,579.04元。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0,739.70元。与上年12,329,039.44对比减少538,299.74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及退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27,54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3,198.67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43,670,593.56元。与上年32,053,714.78对比增加11,616,878.78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增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00.00元;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100.00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72,159.04元;4.职业培训补贴1,500,000.00元;5.社会保险补贴6,942,251.00元;6公益性岗位补贴6,000,000.00元;7.就业见习补贴227,000.00元;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460,948.26元;9.死亡抚恤428,050.20元;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0,000.00元;1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20.00元;12.其他城乡社区支1,610,500.00元;13.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70,012.42元;1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979,774.64元;15.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36,178.00元;1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7,71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44,054,242.21元对比增加1,136,3471.05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51,5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工作的开展;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7,53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属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稳岗补贴及培训支持;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

12.农林水(类)支出7,285,96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1%。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及乡村公岗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0,1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00.00元,完成预算的6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00.00元,完成预算的7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100.00元,完成预算的52.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97.84元,下降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6.84元,下降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元,下降0.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0.00元,占51%;公务接待费支出21100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198.67元,与上年1,049,709.99对比减少86,511.3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415,642.50元,其中,流动资产3,432,664.03元,固定资产12,698,03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4,942.8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7,91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15,642.50               

3,432,664.03            

12,698,035.62             

11,014,379.82                          

621,600.00           


1,062,055.80              



284,942.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实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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