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井镇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在对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9.13万元,决算后,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万元,其他收入0.4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80.92万元,收入总计4188.44万元。
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13万元,决算后,新增支出27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73万元(人员经费1127.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52万元),项目支出2821.91万元,支出总计4006.64万元。
2021年财政总收入4188.44万元,财政总支出4006.6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转和结余181.8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村“四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按政策兑付完毕后形成的结余;二是优抚资金、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及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按政策兑付完毕后形成的结余;三是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因部分农户验收不合格形成结余。结余资金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趋严峻的实际,镇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实现。强化支出管理,竭尽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信誉,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镇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期目标。
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镇本级决算在总体执行较好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有待加强,部门报账、记账不及时,财政预算执行约束性有待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不够,存在不同程度拖欠工程款的现象。
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对黑井镇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黑井镇人民政府提交的2021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