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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和草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执法制度,受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统一行使森林资源、林地、湿地、草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火灾和林草种苗、森林食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负责林草领域违法投诉举报受理和相关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参与木材采伐加工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珍贵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督;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病虫害行政执法;开展调运苗木检疫和复检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机构改革后市林草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防火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3.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

4.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

5.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

6.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1.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1个单位决算编报。

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创历史最好成绩。落实包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乡村三级干部2088人,对10274名特殊人员落实了监护责任,组建起12000多人的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开展森林草原计划火烧除3.59万亩,运用230个野外视频监控加强火情监测,查处违规用火26起,交出了“零森林火情、零森林火灾、零伤亡事故”的优异答卷。在全州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2026年全州林草工作会议上,禄丰市人民政府2次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交流发言。

(二)高效办成了林(草)地报批一件事。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及时协调解决审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实现全市林地使用报件受理率达100%、审批率达100%。报批使用林(草)地项目89件,面积5551.35亩,超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内林地报批2000亩以上目标,收取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590.75万元,有效保障了投资122亿元的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抢抓全省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机遇,大胆探索实践,禄丰市2025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成为首个获批试点项目,取得了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三)林下经济发展迈入快车道。按照“林上果、林下药、林中菌、林下养、林间游”的工作思路,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强做大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景观利用四种业态。2025年,全市实现林下经济产值39.4亿元,占林草行业总产值的67.58%,为目标产值38.5亿元的102.34%。2025年以来,禄丰市2次在全州林草有关会议上交流林草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经验。金山镇河口村委会通过“党支部+企业+农户”联动模式发展中药材种植,形成“451”利益联结机制,被评为楚雄州联农带农优秀案例。

(四)林草资源监管全面加强。划定基本草原小班309个、面积1897.1281公顷,认定一般湿地161处2685.99公顷,林草资源管理“一张图”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和林草管理措施,完成2024年度森林图斑整改销号430个,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等案件47起。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林地的“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2个问题整改通过州级验收。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51万亩,清理枯死松树2593株,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

(五)生态修复治理有序推进。圆满完成2827亩植被恢复异地造林、1300亩四旁植树、4000亩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58.9万株,占计划的101%。聘用管护人员662人、高火险期季节性护林员317人,加强398.14万亩森林管护。国有林场3个管护用房建设项目、50万株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通过州级验收。3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封山育林及500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正加快实施。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提质增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通过州级验收。禄丰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按程序上报。对受国家、省重点工程影响的珍稀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实施迁地保护,移植红椿210株、龙棕201株。在樟木箐自然保护区繁育龙棕600株、楠木3万株,在国有林场繁育翠柏1000余株,扩大野生植物种群。启动实施2025年野猪危害防控项目,猎捕肇事野猪127头。完成野生动物刑事责任保险理赔380户、金额8.8万元。积极开展“清风行动2025”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5件,打击处理违法人员8人。

(七)林草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2025年,市林草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期,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1场次,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林草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作风更加严实。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020706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7060.02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24090.59元,下降9.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74090.59元,下降10.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大,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0789912.17元。其中:基本支出9186893.63元,占总支出的29.84%;项目支出21603018.54元,占总支出的70.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47694.39元,下降6.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4212.18元,下降1.86%;项目支出减少1873482.21元,下降7.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大,资金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6893.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450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392.12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0301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死亡抚恤53997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00.00元、森林管护项目经费10470112.95元、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经费78123.1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0.00元、森林资源管理38482.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3564.7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0681.28元、行业业务管理423091.00元、退耕还林还草2178062.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8,2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589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36%。与上年相比减少4681073.05元,下降16.25%,完成年初预算的259.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653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952027.6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281.44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248.31元,死亡抚恤53997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00元(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照上年10月人员工资预算,本年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576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941.72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831.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5798.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照上年10月人员工资预算,本年人员调动和正常工资晋升造成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12364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保护修复11123647.07元,森林管护10470112.95元,社会保险补助78123.1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由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下拨,本级不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28845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061075.2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38482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3564.7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50681.28元,行业业务管理423091元,退耕还林还草217806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知识预算工资和行政运行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下拨,本级不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1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是以上年10月工资为预算标准,今年发生人员变动造成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34402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527.50元,下降60.53%。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3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88028.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27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42.3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8500.00元,下降69.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1728.50元,下降4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99.00元,下降6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299.00元,下降68.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72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9027.50元,下降49.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8802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27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不含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728.50元,下降4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99.00元,下降6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299元,下降68.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不含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开展森林消防工作购买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林区日常巡护监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督导、森林应急处突的人员与装备运输、林业行政执法履职、跨区域防火协同联动保障,以及机关日常公务出行保障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392.12元,比上年减少46069.92元,下降8.40%,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坚持“精打细算、保障重点”的经费使用原则,从严压减一般性运转支出,优先保障林草核心业务开展的必要经费需求。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787162.47元,其中,流动资产6439987.28元,固定资产6402932.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1012.28元(净值),其他资产61323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10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863661.2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89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806.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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