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负责禄丰市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市、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和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以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
6.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福利保障有关工作。
7.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慈善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股、老龄和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
所属下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2.禄丰市社会救助中心;
3.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4.禄丰市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6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民政统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民政形象得到重塑。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9次,专题会议14次,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12次,对2.3万余名民政服务对象、2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个经营性公墓、殡仪馆、14家养老机构、112个社会组织、2家慈善机构开展全领域、全方位的大排查、大走访,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核查+座谈走访”,实现了政策宣传和问题起底双推进,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对省、州发现问题,巡查、审计反馈问题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效推动整改,截至目前殡葬领域发现问题177个,已完成整改169个;养老领域发现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44个,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5个,困境儿童发现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7个,公益慈善领域发现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10个,向市纪委、市监委移交线索36个。同时,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效,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上发力,制定了《禄丰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起草了《禄丰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禄丰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禄丰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规定》《禄丰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办法》和《禄丰市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2.持续兜牢民生底线,全面落实民政救助政策,积极推进救助保障工作,全年共发放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金413760人次8476.0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5094人次705.22万元、农村低保金138880人次4315.8万元、特困供养及照护补贴金21180人次2318.24万元、临时救助金2178人170.55万元;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087人次143.57万元;高龄津贴129474人次672.58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9604人次48.1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265人次290.4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872人次498.11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5人18.5万元。推进“一老一小”工作,绘就朝夕温暖画卷,完成中村乡、土官镇敬老院撤并入市社会福利中心,提升2个乡镇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积极争取项目,申报禄丰市老年护理院和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安全达标改造项目补助 150 万元,争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005.58 万元;对19名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各养老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辖区内11所养老服务机构67名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均持有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安全监管,通过会议部署、现场培训、工作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强化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电动车等安全管理,现场反馈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积极开展探视走访,走访孤儿1000余次,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留守儿童签订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委托照护协议1482份,签订率100%,移送州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
3.强化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2575对,其中,结婚登记1459对,离婚登记489对,补发结婚姻登记证562对,补发离婚登记证65本。同时,积极落实跨区域通办政策,办理跨区域结婚登记60对,跨区域离婚登记10对,跨区域补发结婚登记7对,跨区域补发离婚登记4本。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对1978年以来现存5228卷116735件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已全部录入完毕。规范惠民殡葬事务,全年市殡仪馆累计火化遗体2576具,累计为符合减免政策的2221名亡故人员减免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共计280.98万元,下达惠民殡葬补助1050.69万元。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研究和统筹谋划。积极推广“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发动群众自主上传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卫生室等地名信息(兴趣点)100条,积极申报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黑井作为历史城镇名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新成立社会组织3个,对13个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对3个未参加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积极动员进行注销。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至2025年11月,全市45个福利彩票销售网点销售福利彩票3476.51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05101775.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80571.49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1204.16元,占总收入的1.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26378.91元,下降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80063.69元,下降7.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46315.22元,下降23.6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收到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中央基建项目资金850万元用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而2025年没有此项目,因此我单位2025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05210314.83元。其中:基本支出7345216.01元,占总支出的6.98%;项目支出97865098.82元,占总支出的93.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41609.04元,下降7.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326.61元,增长2.02%;项目支出减少9186935.65元,下降8.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实际支付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中央基建项目资金850万元用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而2025年没有此项目,因此我单位2025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5216.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57756.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7459.66元,占基本支出的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865098.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社会工作事务项目经费1128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707438.75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支出;
抚恤项目经费45529.4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
社会福利项目经费13684173.78元,主要用于发放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资金;
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788956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50255634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340785.79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18915611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经费92100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走访慰问金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47624.81元,主要用于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产业激励奖工作经费,殡葬专班工作经费;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334700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务支出;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97796.5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工作开支;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341344.79元,主要用于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补贴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8635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与上年相比减少2425331.62元,下降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预算基本支出,而决算数包含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2732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1%,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03%。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地名普查等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预算基本支出,而决算数包含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551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更,因此医保数据增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47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新调入一名事业人员,其住房公积金在2024年10月未纳入预算,因此造成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900.00元,决算为23387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97.48元,增长24.0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19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871.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00.00元,增长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7.48元,增长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871.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7.48元,增长1.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9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87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97.48元,增长24.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19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00.00元,决算为3887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因此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000.00元,增长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7.48元,增长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871.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7.48元,增长1.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购置殡葬专用车4辆,但是已经过了预算时间,未纳入2024年预算,2024年报废殡葬专用车1辆,因此2025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车4.50万元;另2025年民政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救助站救助专用车、殡仪馆殡葬专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459.66元,比上年增加27607.29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2023年11月购置殡葬专用车4辆,但是已经过了预算时间,未纳入2024年预算,2024年报废殡葬专用车1辆,因此2025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车4.50万元;另2025年民政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的一切民政工作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3971338.45元,其中,流动资产7799483.22元,固定资产5455129.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16725.9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3451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5629.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0008.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8.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3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0008.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20008.8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民政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