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协助上级开展反垄断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查办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办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17.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其他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18.完成禄丰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股、人事股(党组办公室)、价格监督管理股。所属单位16个(不独立核算,不单独编制)即:
1.禄丰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禄丰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3.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4.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5.仁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6.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7.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8.中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9.土官市场监督管理所;
10.恐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11.一平浪市场监督管理所;
12.广通市场监督管理所;
13.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
14.彩云市场监督管理所;
15.妥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16.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为所属单位16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个单位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1人(离休0人,退休9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干部严守政治规矩和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二是强化正风肃纪。围绕基层行政许可、基层日常监管、基层执法办案、基层组织建设四大重点,对基层队伍履职情况进行问题大摸排、制度大完善、实效大提升。三是建设清廉市监。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市场监管干部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做好履职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防控全员覆盖,全面启动市场监管系统文化建设。
(二)强化监管,守牢“四大安全”底线。一是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督查包保联系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以强有力的考核机制来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落实落细。加强对外卖平台常态化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二是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强化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对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在用工业管道、涉危化品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深入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三是细抓产品质量安全。持续聚焦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打击虚标绿色认证、环保性能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民生,筑牢社会稳定基石。一是办好办实民生实事。围绕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时令消费特点、民众关心关切、高风险领域,针对性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定期发布抽检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纵深推进放心消费。鼓励平台和实体店落实退换货制度,积极稳妥处置消费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热销、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多的网售产品抽查力度,着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三是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紧盯“米袋子”“菜篮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监管。严查医疗美容、保健品、教育培训等领域的虚假广告。规范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打击刷单炒信行为。压实各方责任,积极排查防范市场领域安全风险,提升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服务赋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贯穿于市场监督管理全过程,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积极培育高质量的市场主体。二是质量标准提升抢新机。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市建设,做好质量奖培育工作,加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坚持标准引领,帮助企业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发展需求的标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面向企业、消费者开展标准解读和培训,提高标准应用意识。三是知识产权发展出新绩。指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提升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转化运用,促进创新成果市场化。针对侵权假冒高发领域,开展集中整治。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4,920,53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39,415.89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115.61元,占总收入的0.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4,858.74元,增长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3,743.13元,增长2.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1,115.61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把专户结转资金列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4,918,813.44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6,960.78元,占总支出的91.57%;项目支出2,101,852.66元,占总支出的8.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3,140.68元,增长2.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516.02元,增长0.39%;项目支出增加504,624.66元,增长31.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加大专项经费拨款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16,960.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64,177.07元,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2,783.71元,占基本支出的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1,852.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市场主体专项经费686,870.50元,专项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及专利申请资助等专项工作。
2.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工作支出。
3.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54,3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支出。
4.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22,502.00元,主要用于维护市场稳定,加大扰乱市场经营行为的处置力度工作。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项目经费43,742.76元,专项用于国家级、省级食品监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等工作。
6.死亡抚恤项目经费524,637.40元,专项用于遗属人员补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7.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项目经费599,800.00元,专项用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安排的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39,61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相比减少86,056.87元,下降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03,85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并补发了相关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7,38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退休人员存在死亡2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6,87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调整了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1,5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和提前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39,49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17.26元,增长21.2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7,818.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63%,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16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完成年初预算的29.1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741.26元,增长9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324.00元,下降76.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324.00元,下降76.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9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17.26元,增长21.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7,81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1,6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禄财资【2025】35号文件规定,从乡镇划回14辆车辆,另外是单位车辆老旧,车辆运行维护费逐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741.26元,增长9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24.00元,下降76.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禄财资【2025】35号文件规定,从乡镇划回14辆车辆,另外是单位车辆老旧,车辆修理费、燃油费逐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783.71元,比上年减少92,071.32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节药成本,压缩一般性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其中办公费支146,721.95元、水费支出10,000.00元、电费支出57,738.50元,邮电费支出34,849.49元、差旅费支出80,000.00元、维修费9,700.00元,会议费支出2,400.00元,培训费支出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676.00元、工会经费支出176,767.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798.01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50,702.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611,558.78元,其中,流动资产471,011.86元,固定资产3,091,521.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66,342.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553.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8,343.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平方米,账面原值729,383.95元;车辆划入14辆,账面原值1,432,423.05元;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统采统配一批执法装备(打印机2台,价值3,600.00元,执法记录仪2台,价值7,104.00元,平板式计算机2台,价值4,600.00元),账面原值15,304.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533.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759.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533.1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533.1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