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二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春宏)
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彩云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彩云镇2026年1~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执行报告和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在执行镇二届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2026年财政预算过程中,上级进行了专项补助的调整,各项收支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具体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一)收入部分
镇二届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年初为1766万元,1~8月财政拨款实际总收入为4134.8万元。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766万元,1~8月收入为4007.3万元;基金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收入为127.5万元;社保基金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收入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收入为0万元。
(二)支出部分
镇二届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地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1766万元,1~8月财政拨款实际总支出为2602.2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6万元,1~8月支出为2534.6万元;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支出为67.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支出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8月支出为0万元。
1~8月结余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4.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72.7万元;基金收入127.5万元,基金支出67.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9.9万元;社保基金收入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待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 9~12月人员经费等后续待安排支出)。
因省、州、市预算执行仍在变化,镇人民政府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彩云镇2026年1~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数据尚有不确定因素,最终认定数据以年终结算为准。
镇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彩云镇2026年1~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符合彩云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镇二届人大十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彩云镇2026年1~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