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二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春宏)
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彩云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彩云镇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和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执行彩云镇第二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度财政预算过程中,镇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发生了变化。为此,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作出地方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如下:
一、收入部分调整
彩云镇第二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673.6万元调整为4580.9万元,调增2907.3万元。
收入预算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6万元,经与市级财政办理结算,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2万元,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1万元;收入总计4580.9万元。
二、支出部分调整
彩云镇第二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镇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73.6万元调整为4580.9万元,调增2907.3万元。
支出预算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6万元,经与市级财政办理结算,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2万元,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1万元,支出总计4580.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036.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44.1万元,收入总计458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36.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44.1万元,支出总计458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收支调整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