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及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图书馆
2.禄丰市文化馆
3.禄丰恐龙博物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文化旅游工作要锚定“文化强市、旅游旺市”的建设总目标,紧扣“文旅深度融合”核心路径,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构建供给优质、体验丰富、治理高效的文旅发展新格局,重点实施好“五大工程”,有序推进“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旅居禄丰专项规划的落实。
1.抓实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工程。一是建强用好文化服务阵地。2026年,力争争取文化项目资金不少于300万元,提升改造文化站1个、文化活动室4个、新型文化空间1个;圆满完成市文化馆国家一级馆复评工作。二是谋划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展演、展览、读书分享等文化惠民活动,持续策划组织和指导开展春节、端午、火把节、禄丰恐龙文化旅游节、水果节、丰收节等重点节庆活动,不断创新办节模式,推动节庆经济增长。三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高图书借阅、活动预约、文化资源共享等“线上办、就近办”效率”;力争全州第四届“遇见好书—我是讲书人”和州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在禄丰举办;争取图书馆改造提升、演艺场所改造等项目;联动开展“彩云之南等您来”“四季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00场次;重点打造广通《牛灯舞》《响蔑》、一平浪《小刀舞》、传统花灯《耍钟馗》等传统节目,创作新剧节目不少于2个;参加云南省第五届传统戏曲、曲艺汇演及楚雄州第二届绿孔雀奖等重要展演活动;持续推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后续工作。
2.抓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加快恐龙厅恢复项目建设,完成布展并对外开放;全面完成禄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专项调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普查报告和《禄丰市历代碑刻精萃》出版工作,积极争取文物修缮保护资金;开展滇缅铁路禄丰炼象关桥隧群、滇缅公路保护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程度。深化文旅融合,将文化服务融入景区、旅居点,推动省级项目“皮影戏”与旅游、文创等融合发展试点,在禄丰恐龙谷建立传习所,推出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增强游客体验感。挖掘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做好国家、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高质量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加强非遗传承人培训,开展接地气的校园、社区等贴近群众的非遗文化活动,提高传承、宣传和保护利用效果。
3.抓强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一是打好文旅产值攻坚战,力争实现全市接待游客821.47万人次,同比增长3%;实现旅游总花费88.38亿元,同比增长5%。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二是加快楚雄州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伟光星河·侏罗秘境野奢度假中心二期项目、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三是有序推进旅居禄丰建设项目。加快一平浪镇慢时光康养旅居小镇旅居项目、中村乡龙泉村乡村旅居项目、恐龙山镇恐龙研学旅居项目、恐龙山镇龙山箐旅居村建设项目、黑井镇旅居村示范点建设项目等9个旅居点位建设;力促旅居九州公司罗次温泉彝医药康养业态发展,推动罗次片区度假旅居提质增效。四是有序推进禄丰恐龙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加快启动创5A补短板项目建设。
4.抓好文旅业态创新赋能工程。一是围绕打造世界级恐龙文化IP的目标,协调推进恐龙动漫影视、恐龙文创产品研发等工作,提升楚雄禄丰旅游形象。二是持续巩固《禄丰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旅居禄丰建设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和旅居工作的融合发展,谋划打造龙山箐、彩云竹溪、黑井社区等一批品质村;土官寨脚、金山北门社区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金山镇炼象关、恐龙山镇九渡三村等一批文化村。三是加快推进星宿江沿线最美乡愁旅游示范带、一平浪旅居业、罗次温泉、锶温泉酒店等新业态项目的建设发展;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金山镇北门社区最美乡愁旅游地、等级旅游民宿等旅游产品新业态。
5.抓稳文旅市场规范治理工程。一是抓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抓好文物安全、景区安全、行业场所安全,确保年内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认真落实《禄丰市文化娱乐场所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禄丰市旅游行业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加大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整治力度,净化旅游市场。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和业务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建立旅游投诉、退换货平台处置队伍,高效及时受理处置,提升游客退换货处置满意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无超编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05,746.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05,746.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51,780.3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和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工资社保等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05,746.83元,其中:本年收入9,705,746.8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05,746.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51,780.3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和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工资社保等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05,746.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05,746.83元,其中:基本支出9,705,746.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1,780.34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和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工资社保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按上级部门要求逐步申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预算支出6066017.6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伤保险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474,473.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及津贴补贴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8,766.4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841.6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5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干部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7,424.7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4,888.97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8,322.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59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8,46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461,2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811,032.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0103奖金:431,102.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等。
30107绩效工资:1,875,496.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8,766.4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0109职业年金缴费104,841.64元,主要用于为退休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313.7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322.44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939.87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578,466.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201办公费:4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0205水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水支出。
30206电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电支出。
30211差旅费:11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0228工会经费:88,137.7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及补助工会活动预算支出。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8,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30302退休费:1,474,4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退休人员支付的统筹外补贴。
30305生活补助:10,956.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度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度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任何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6年度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71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2,837.76元,较上年减少34,761.34,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和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工资社保等支出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无变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7,551,629.87元,其中,流动资产5,148,259.79元,固定资产(净值)2,403,370.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277.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19849.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