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801000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通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广通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制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商务流通业的发展和服务。
9.基础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乡镇集贸市场管理,社区发展建设、物业管理监督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安置小区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禄丰市广通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
3.禄丰市广通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4.禄丰市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广通镇委员会
3.禄丰市广通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禄丰市广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禄丰市广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禄丰市广通镇水务服务中心
8.禄丰市广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禄丰市广通镇财政所
10.禄丰市广通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2024年6月我单位进行机构改革,设置了新的机构部门和单位,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按照2024年年初预算编制单位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超编的3辆为特殊作业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抓项目、夯基础,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坚持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发展的信心不动摇,用足用好“楚南牟双广”同城一体化发展等多重政策机遇,更好发挥投资带动效应。(1)高起点谋划项目。紧盯国家和省州市政策导向、资金投向,立足镇域优势,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有前景、能落地的大项目、好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力争年内动态谋划储备项目30个、总投资6亿元以上。(2)高质量招引项目。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围绕辖区省农资公司、市国发实业集团、旧庄贮木场、新储物流等企业闲置厂房、土地资产资源,通过在外乡贤引荐、商会以商招商、外出考察招商等方式,持续推动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力争零碳数据存储中心项目招引落地,在重要产业、重大项目招商上实现新突破,有效释放发展活力。(3)高效率建设项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力争省农资公司年产30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早日落地,全力推进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清水村项目建设,协调做好滇中引水二期项目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扫尾和管网延伸等项目建设,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2.坚定不移抓农业、固根本,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坚定不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改善、农民全面发展。(1)坚持稳粮稳烟。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违法占耕行为;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力争年内完成甸尾、田心、西堡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牢牢守住7.1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争取全市大春生产现场会在广通召开,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5万亩以上;稳烤烟提质效,确保完成175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2)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在确保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前提下,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种植、保底收购模式,切实加大冬春露天蔬菜、萝卜套种、青早蚕豌豆、工业辣椒、鲜食玉米种植推广力度,面积力争突破10000亩(含大小春复种面积),积极争创“三品一标”;优化提升广通葡萄、平地香橼、清水山药等传统特色产业种植水平,面积稳定在4000亩左右;继续推进生猪、肉牛、黑山羊等养殖业发展,努力争取“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猪、牛饲料直供惠民服务机制得到上级认可推广,让“群众得实惠、集体有收益、企业提产能”的“三赢”目标真正落地生花。(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提升监测时效性和帮扶精准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稳定在800人以上,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强云南创源商业有限公司发展指导,探索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
3.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1)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聚焦新一轮规划调整,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管控,严格规划执行管控,充分发挥集镇+村组模式,完善集镇专项规划、细化村庄规划体系,坚决整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行为,加强建筑风貌、建筑外立面引导管控。(2)夯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力争广通粮油加工、广通旅居客栈以及广通茶马古道夜市综合体等项目年内落地开工,完成董井公园小型智能化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多方汇报争取第二自来水厂并网供水和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正常运行,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努力争取二车队到甸尾加油站道路大中修项目。(3)加快建设和美乡村。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大广通河、龙川江流域整治提升,加快集镇污水治理工程扫尾,农村污水治理全面推进,争取年内实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完成;投资349万元实施清水小山头、八屯下河村等变压器更换以及七屯村大雀哺、甸尾周家村、新民莲花坝等6个公变万台区农村电网示范专项治理项目;投资110万元实施新民古坝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投资70万元实施3.5公里乡村公路安防工程;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水平,积极争取西堡大元村省级绿美村庄建设项目,创成“千万工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州级提升村16个、市级整治村67个、美丽庭院860户。
4.坚定不移抓保护、促提升,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省级绿美乡镇创建成果。(1)全面筑牢绿色屏障。紧盯龙川江、广通河沿河、沿岸、水库、坝塘周边种养殖污染问题,切实做好养殖粪污、废水排放管控,从源头抓好污染物排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乱占耕地建房、侵占河道等行为,抓实耕地流出整治工作。(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推进河湖长制,压实镇村组三级巡河责任,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全面实施清河行动,落实龙川江十年禁渔禁捕措施,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实施好投资720万元的梅子树、岔路坝、石板河、龙丰闸4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持续擦亮绿美底色。推动大箐采石场、石头冲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全面落实林长制,投资274.64万元实施雕翎山、樟木箐自然保护区9.72公里防火通道建设,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强化林政资源管理,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水平,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广通最鲜明的底色。
5.坚定不移抓民生、增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坚定不移兜牢民生底线,把群众的点滴小事当成我们的心头大事,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1)促进群众创业就业。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推动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力争新增城镇就业5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不断提高群众收入。(2)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双减”政策,高质量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实施好广通中学、广通小学食堂提升改造等项目。(3)提升社会保障温度。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动态掌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境群体生活状况,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和96%以上;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加快推进东山公墓三期项目建设,确保董井公园老年幸福食堂建成运营。(4)全力繁荣公共文化事业。继续办好广通“六月六”省级非遗习俗情人文化节等节庆、文体活动,积极申报“广通驴肉”等非遗项目,持续擦亮“驴肉”等广通特色美食名片,优化提升甸尾人家、田野部落等农家乐服务业态、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乡村休闲旅游吸引力;探索城镇旅居发展模式,努力盘活集镇区闲置安全住房和空置酒店客房,力争广通火车旅居小镇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把“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实践成为广通旅居新名片,让更多的外地游客认识广通、喜欢广通,并到广通旅居生活、防寒避暑。
6.坚定不移抓安全、保稳定,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1)强化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打非治违”等集中整治行动,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极端天气应对防范等工作,守牢安全生产底线。(2)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细治速通、和美满格”微网格管理服务工作,整合优化现有网格布局,充分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激发群众村庄建设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农村基层治理新路子,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3)全力建设平安广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抓实“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未成年人保护、防电信诈骗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和重点人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命案防控工作力度,力争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8%以上。
7.坚定不移转作风、强担当,打造高效能服务政府。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镇党委决策部署,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镇村干部一线实干,用担当推动事业,用实绩赢得民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1)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监察、审计、财政、统计专项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坚持务实勤政。深化实践“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七天工作法”,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杜绝把“做了”当作“做好了”、“完成了”当作“完成好了”的不实作风,让团结务实、担当尽责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3)坚持从严治政。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3729439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3836.10元,占总收入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561.86元,占总收入的1.6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65075.21元,下降1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84202.12元,增长18.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1249277.33元,下降94.93%。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级各部门本级横向拨款减少,纳入财政拨款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38183928.49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8562.59元,占总支出的64.55%;项目支出13535365.90元,占总支出的35.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61887.22元,下降10.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5313.93元,增长3.51%;项目支出减少5397201.15元,下降28.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干部职工工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社保支出增加,2024年实施的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48562.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67101.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1460.94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广通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35365.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77639.5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3006419.37元,完成镇、村级扶贫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任务、固定资产、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工程)开展(建设),确保镇级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资金保障工作等。
2.公共安全支出1970.00元,完成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经费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011.67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734.22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火化补助、水利伤残民工生活补助、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民生资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79137.00元,主要用于大岗位人员工资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方面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90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广通镇辖区内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时人员经费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2304515.20元,保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维修养护项目、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等方面开支。
8.农林水支出(农村社会事业、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支出 )4551636.61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农业农村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3个部门和16个村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开支。
9.交通运输支出173469.69元,主要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方面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4402.5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增减挂项目和提质增效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顺利开展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含安居工程)支出827480.00元,保障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方面的补助资金支出。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0979.64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方面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元,保障辖区204年度自然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
14.其他(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广通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0187.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2%。与上年相比增加3379649.06元,增长11.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7262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其中:人大事务15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315490.45元、财政事务43876.91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92155.83元、统战事务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1人,年初预算的人员经费未列支完。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禁毒防艾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456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主要用于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群众文化活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1人,年初预算的人员经费未列支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617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3%。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11222.47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3487.52元、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3584125.51元、企业改革补助15666.00元、抚恤支出327918.60元、社会福利支出562050.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610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75607.43元。主要用于实有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抚对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预算企业改革补助、残疾人事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663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干部职工退休3人,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保障广通镇辖区内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时人员经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843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费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职工工资增资,导致各类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941699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0%(主要用于①农业、林业、水利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②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③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支出,护林防火支出,④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⑤对村民委员付及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经费、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水利抗旱救灾等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01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161.3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补助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补助资金827480.00元未列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等方面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000.00元,决算为43195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344.25元,增长下降28.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89954.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00元,决算为24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02%,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928.32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93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630.00元,增长2.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630.00元,增长2.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195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344.25元,下降28.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8995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00元,决算为24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广通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思想,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递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928.32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93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30.00元,增长2.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5630.00元,增长2.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我镇经济发达镇改革,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增加,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购入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广通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838.96元,比上年减少50756.37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思想,严格公务有车和公务接待管理,逐年降低机关运行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广通镇资产总额71252463.26元,其中,流动资产14664901.47元,固定资产13621808.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0586.00元(净值),其他资产42555167.3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3995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5621.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1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00191.5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7382.5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065.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945.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065.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065.0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