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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3年三季度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1~9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7.3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较去年同期增长3.4个百分点,较1~8月下降3.2个百分点,低于全州3.6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州十县市第二位,仅次于楚雄市,增速位居全州末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与上年持平,较1~8月份回落1.6个百分点。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按行业分:1~9月份,全市实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营销总额8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9%。批发业实现销售额25.2亿元,同比增速持平,增速位居全州第九位,其中:限额以上完成4.4亿元,同比下降17.3%;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7.1亿元,同比下降25.7%,增速位居全州第十位,其中:限额以上完成4.3亿元,同比下降23.1%;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2亿元,同比下降9.7%,增速位居全州十位,其中:限额以上完成0.5亿元,同比下降19.8%;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4.3亿元,同比下降16.2%,增速位居全州第十位,其中:限额以上完成1.3亿元,同比下降25.2%。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9月份,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4亿元,同比增长11.2%;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9亿元,同比下降5.8%。

按商品类别看:1~6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17类主要商品类值中5类商品实现正增长,其中4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20.0%。

二、存在问题

(一)限上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占比低。三季度,纳入“企业一套表”申报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46户(4户退库带同期数),限额以上个体5户(2户退库带同期数),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亿元,为全州的4.1%,占全市总额的6.8%,位列全州第十位,比去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低18.4个百分点。虽然限额以上企业比去年增加45户,但全市依然呈现出在库户数质量不高,占比低的突出问题。

(二)四大行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成反拉动。三季度,从消费市场按行业分情况来看,营销额同比增幅除批发业处于持平态势外,零售住宿餐饮业均处于下降态势,分别下降25.7%、9.7%、16.2%,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形成了反拉动。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培育限上企业,积极引导体量大有发展潜力的工业农业企业“工贸分离”、“产销分离”,为消费市场持续发展增添后劲。坚持“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办企业抓跟踪”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分步推进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培育扶持和规范引导力度,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积极引导“个转企”“企升规”“分换总”和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实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注册成立新企业且成功纳统,为消费品市场持续发展增添后劲。

(二)优化商业布局,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积极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提高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建造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商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大力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以县城和碧城、广通等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逐步将连锁经营、代理销售、配送服务等营销方式向广大农村延伸。调整产品供应结构,适应农村消费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路、讯基础设施,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三)坚守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继续抓牢抓实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针对商贸企业(个体户)存在数据质量不高,规模小,起点低,竞争力不强,经营缺乏特色,效益不容乐观,业态布局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企业统计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能力,指导督促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四)坚持标准,规范入库。坚持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达限标准,规范入库,确保财务制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健全,软硬件过硬企业纳入联网直报调查。(撰稿人:禄丰市统计局 付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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