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市场继续保持稳定恢复态势。1—3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9865.0万元,同比增长6.2%,增速较1-2月份回落4.1个百分点,低于全州2.6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州十县市第二位,仅次于楚雄市,增速位居全州第九位,仅好于武定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较1-2月份增长0.2个百分点。
一、运行情况
按行业分:批发业完成87735.9万元,同比增长16.5%,其中:限额以上完成15213.5万元,同比增长30.9%;零售业完成184391.7万元,同比增长6.0%,其中:限额以上完成15251.6万元,同比增长12.8%;住宿业完成7495.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完成1352.1万元,同比增长19.2%;餐饮业完成47627.2万元,同比增7.5%,其中:限额以上完成4294.0万元,同比增长13.8%。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5084.1万元,同比增长1.8%;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4780.9万元,同比增长15.9%。
按商品类别看:1-3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18类主要商品类值中13类商品实现正增长,其中5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20.0%。
二、存在问题
(一)总体来看,疫情对消费的影响不确定因素增多。随着国家和地方出台一系列的促进消费政策逐步落地见效,后期消费会逐步恢复。疫情放缓后,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疫情使市场和流通经受了一场严峻的大考,疫情并未改变全市消费长期稳定和持续升级的发展趋势,但只要疫情存在,仍然会对消费品市场产生持续影响,特别对住宿餐饮营业影响较大。
(二)食品价格居高位运行,居民消费信心仍然不足,市场发展缺乏后劲。今年来,以日用品为代表的部分食品价格持续居高位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储蓄倾向增强。同时受世界经济、就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城乡居民预期收入不容乐观,住房、医疗、教育及养老使居民的预期支出压力增大,加之购买力的分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预期消费,造成市场发展的后劲不足,直接制约消费品市场的较快发展。
(三)限额以上单位规模小、占比低。截止三季度,全市纳入“企业一套表”申报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有93户,限额以上商贸个体有8户,共101户,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19128.1万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1%;分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占全部批发业的19.9%,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占全部零售业的17.2%,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占全部住宿业的24.6%,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占全部餐饮业的20.6%。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小占比偏低,且基本为传统商贸企业,要有新突破和新的增长点较为困难,主导作用不明显,带动能力不足。
(四)城乡市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地区相对薄弱的市场基础条件和滞后的商品流通网路,导致了农村购买力外移,影响了农村消费品市场份额的有效增长。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商贸成长性企业培育。为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状况,通过制定相应持续政策方式,激发全市企业升规达限积极性,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对即将或已经跨入限额以上门槛和符合条件的,动员引导其依法入限,争取为商贸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探索实践,打通农村流通体系。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大力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建立农村市场消费体系,同时加强产品的宣传和信息反馈,搞好售后服务,激发农民的消费热情,保护农民的消费权益。
(三)抓住契机,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培育和扶持商贸企业进行网络销售,鼓励其加入网络分销平台,通过开设网络旗舰店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加强物流运输等配套产业设施建设,推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并争取形成较有特色的消费热点,吸引本市及周边居民进行消费。
(四)提高调查单位的配合度。加大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思想顾虑,阐明如实提供经营数据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五)努力加快旅游业发展,利用独特的自然资源吸引游客。随着疫情的放缓,要进一步加大对“世界恐龙谷”等重点项目和区域的扶持发展力度,并利用独特的自然资源“温泉”、“古镇古村”等吸引游客,通过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从而带动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禄丰市统计局 付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