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9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33.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7%,其中:各行业用电量合计31.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7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95.3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合计1.5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67%。
从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95%;第二产业用电量2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7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5.18%;第三产业用电量3.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4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9.2%。
从居民生活用电看:城镇居民用电量0.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1%;乡村居民用电量1.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3.56%。(撰稿人:禄丰市统计局 汤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