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禄丰县统计局
2017年3月
2016年,在中共禄丰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精准发力,攻坚克难,着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29617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503万元,增长5.8%,拉动经济增长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423146万元,增长19.9%,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584527万元,增长9.1%,拉动经济增长4.1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1.6%、53.3%和35.1%。
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3%、32.6%、45.1%,继续呈现出“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类型。全县人均生产总值(GDP)为30074元,比上年增长11.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43738万元,占全县GDP的比重为49.7%。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262601人,比上年增加631人。其中从事非农产业的121382人,占46.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9%。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率)为46.97%。
表1:         2016年生产总值和非公经济增加值
    单位:万元   
 
  
   | 指       标  | 生产总值 | 非公经济增加值 |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 合       计 | 1296176 | 11.7 | 643738 | 13.5 | 
  
   | 第一产业 | 288503 | 5.8 | 75438 | 8.6 | 
  
   | 第二产业 | 423146 | 19.9 | 271278 | 21.1 | 
  
   | 第三产业 | 584527 | 9.1 | 297022 | 8.2 | 
  
   | 按行业分 | 
 | 
 | 
 | 
 | 
  
   | 农林牧渔业 | 310898 | 5.9 | 83276 | 8.5 | 
  
   | 工业 | 279613 | 17.9 | 199148 | 19.6 | 
  
   | 建筑业 | 144249 | 24.0 | 72846 | 25.8 | 
  
   | 批发和零售业 | 118353 | 4.4 | 86704 | 4.0 |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76785 | 1.4 | 35014 | 1.6 | 
  
   | 住宿和餐饮业 | 41433 | 8.6 | 41433 | 9.4 | 
  
   | 金融业 | 42698 | 19.3 | 7385 | 8.6 | 
  
   | 房地产业 | 30143 | 6.8 | 30080 | 6.7 | 
  
   | 其他服务业 | 252004 | 13.1 | 86484 | 15.4 |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2%。居民消费价格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其中粮食价格下降0.3%);衣着价格上涨3.1%;居住价格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2%;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9%;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2%;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6%。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1.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水平上涨4.1%。
  
     
现代烟草产业、化工产业、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六大重点产业实现总产值1195271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实现增加值324080万元,比上年增长19.4%,占GDP的比重为25%。
表2:            2016年重点产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 合    计 | 324080 | 19.4 | 
  
   | 现代烟草产业 | 25983 | 1.7 | 
  
   | 化工产业 | 35045 | -5.5 | 
  
   | 冶金产业 | 40274 | 16.4 | 
  
   | 装备制造产业 | 10791 | 20.3 | 
  
   |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 26312 | 53.8 | 
  
   | 文化旅游产业 | 185675 | 25.3 | 
 
工业园区建设顺利推进,至2016年末,入园企业80户,其中本年新增8户。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795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9%。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40041亩,比上年增加5769亩,增长0.9%;经济作物播种面积571174亩,比上年增加28843亩,增长5.3%。全年粮食产量212442吨,增长1.6%。其中:秋粮154057吨,增长1.1%;夏粮58385吨,增长2.9%。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为52.8:47.2,经济作物种植比重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04万亩,全县森林综合覆盖率65.6%。
  表3:            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表3:            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吨    
 
  
   | 产品名称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 粮食  | 212442 | 1.6 | 
  
   | 烤烟  | 14332 | -0.1 | 
  
   | 蔬菜  | 670709 | 7.6 | 
  
   | 水果  | 47059 | 24.4 | 
  
   | 油料  | 15239 | 3.5 | 
  
   | 甘蔗  | 1409 | -43.6 | 
  
   | 核桃 | 729 | 37.9 | 
  
   | 板栗 | 1970 | 3.9 | 
  
   | 野生菌  | 2529 | 6.4 | 
  
   | 药材  | 652 | 9.6 | 
  
   | 茶叶  | 61 | 202.5 | 
  
   | 花椒 | 89 | 3.2 | 
 
全年肉类总产量74924吨,比上年下降1.6%;禽蛋产量2949吨,比上年增长3.7%;蜂蜜产量162吨,比上年增长1.9%;水产品产量5212吨,比上年增长7.4%。大牲畜年末存栏193529头(匹),比上年增长4.3%;生猪年末存栏624685头,比上年增长6.5%;羊年末存栏2219150只,比上年增长6.9%。 
全县已建成中小型水库244座,总库容2.46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6.67千公顷,其中节水灌溉面积12.76千公顷。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40090.4万瓦,比上年增长4.22%,其中排灌机械总动力4594.2万瓦,比上年增长0.01%。农村用电8730万度,比上年增长4.1%。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34920吨,比上年下降1.5%。农药施用量901吨,比上年增长15.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98073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实现增加值279613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可比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071035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实现增加值208591万元,比上年增长22%(可比价);规模以下工业实现产值727038万元,比上年增长4.8%,实现增加值71022万元,比上年增长6%(可比价)。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9.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2317万元,其中实现利润总额-33059万元。企业亏损总额76899万元。
表4:             2016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 产品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减% | 
  
   | 成品钢材  | 万吨 | 104.14 | 4.2 | 
  
   | 普钙(实物量)  | 万吨 | 38.73 | 15.7 | 
  
   | 饲料 | 吨 | 10027 | 68.2 | 
  
   | 机床 | 万台 | 3.52 | 10.8 | 
  
   | 成品糖 | 吨 | 1716 | 129.4 | 
  
   | 玻璃瓶  | 万吨 | 8.92 | 5.9 | 
  
   | 黄磷 | 吨 | 8952 | -11.7 | 
  
   | 硫酸(折100%) | 万吨 | 21.06 | -13.2 | 
  
   | 铁精矿 | 万吨 | 31.91 | 56.9 | 
  
   | 钛材(合计)  | 吨 | 2505 | 29.2 | 
  
   | 钢构 | 万吨 | 6.48 | 2.4 | 
  
   | 磷酸氢钙 | 万吨 | 64.55 | 10.9 | 
  
   | 机制纸 | 万吨 | 3.88 | 26 | 
  
   | 原料药 | 吨 | 21.23 | 73..0 | 
  
   | 蓄电池 | 万千伏安时 | 28.29 | 5.5 | 
 
县内注册建筑企业16户,全年签订的合同额158585万元,比上年增长38.6%。完成总产值135479万元,比上年增长40.4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3763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5%,房屋竣工面积250272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1377038万元,比上年增长31.7%。其中: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9594万元(含武易高速公路投资240000万元,三二〇国道改造投资173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4%;房地产投资27444万元,比上年下降19.8%。商品房销售面积18054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7%。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8402.5万元,比上年增长12%。按城乡划分:城镇实现292960.5万元,增长11.5%;乡村实现205442万元,增长12.5%。按行业划分:批发业零售额254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7%;零售业零售额452750.8万元,比上年增长12.2%;住宿业零售额8137.1万元,比上年增长15.2%;餐饮业零售额620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4%。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县内公路通车里程4999.94公里。其中:国道57公里,省道143公里,省管县道86.32公里,县管县道293.02公里,乡道905.37公里,专用道44公里,村道3490.29公里。全年货运量659.36万吨,比上年下降0.4%,货物周转量113689.66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5%,全年客运量434.0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4.8%,客运周转量28528.28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5.9%。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6480万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417万元,增长9%;电信业务总量25063万元,增长19.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7123户,移动电话用户305986户,电话普及率为74.9部/百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年末互联网用户54700户,数字电视用户53584户。
全年共接待游客520.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9%。实现旅游总收入40.55亿元,比上年增长90.4%。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收入)120199万元,比上年增收16699万元,增长16.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6355万元,增长45.2%;上划省级收入6932万元,增长4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912万元,增长8%。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44万元,比上年增收21455万元,增长154.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23万元,比上年增支42405万元,增长17.5%;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717万元,比上年增支15443万元,增长69.3%。
  
  
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350429万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08827万元,比上年增长17.2%。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67743万元,比上年增长11.9%。年末存贷差482686万元。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15822万元,比上年增长16.4%。赔款支出6367万元,比上年增长20.8%。收支差9455万元,比年上年增长13.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6年年末全县国民教育系列学校243所,其中:高中3所,在校学生6142人,专任教师424人;初中17所,在校学生16753人,专任教师1054人;小学159所,在校学生27677人,专任教师2091人;幼儿园61所,在园人数9732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75人,专任教师15人。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99.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7.5%,巩固率99.8%;初中阶段入学率9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52.1%;普通高中上线的高中毕业生1716人,高中毕业生上线率99.3%。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9%、99.8%和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22%,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95%。
2016年全年共组织申报科技项目27项,其中省级19项、州级8项。省科技厅立项19项,州科技局立项8项。共争取到科技项目扶持经费1245.2万元,比上年增长27.8%。项目立项数量及争取到的经费扶持首次突破1000万元。组织预报州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9项,其中3个项目通过州级科技成果评定。对2015年度10项县级科技成果,进行了表彰奖励,兑现奖励金额共计7万元;2016年度有1户企业列为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户、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1户、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1户、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5人。2016年全县完成专利申请217件,完成州局下达任务数135件的160.7%。科技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比上年提高0.74个百分点。
九、 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全年演出35场次,观众3万余人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9.8万册。县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4个。博物、文物管理机构1个,接待国内外观众8.3万余人次。全县电视覆盖率98.5%,广播覆盖率100%。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40个。其中:医院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卫生院14所,村卫生室16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702人,其中:执业医师440人,执业助理医师181人,注册护士561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814张,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783张,其中医院床位1364张。 
在2016年在楚雄州体操、足球锦标赛中,禄丰代表队获得女子篮球第二名、男子篮球第五名;体操项目获得5枚金牌,取得男、女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代表楚雄州组队参加云南省2016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民族健身操比赛,取得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的好成绩;禄丰县女子舞龙队参加全国第九届龙狮锦标赛获得传统套路冠军;男子舞龙队参加全省农运会舞龙项目比赛,获得自选套路一等奖,规定套路、全能成绩二等奖,竞速舞龙、障碍舞龙三等奖。
十、人口、环境、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3.14万人,出生率11.58‰,死亡率7.05‰,自然增长率4.53‰。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人口424215人,比上年增加332人。其中:乡村人口339517人,城镇人口114698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11952人,占总人口的26.4%,其中彝族人口81026人,占总人口的19.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4%。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81026人)、苗族(18852人)、回族(5994人)、傈僳族(2918人)和白族(1066人)。全年出生人口3766人,死亡人口2431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3.15。
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8.96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297.25公顷,绿地率33.55%,绿化覆盖率38.58%。已建成街道68条,总长62.7公里,总面积122.74万平方米。
全年平均降雨量1027.8毫米,年平均气温16.3℃,年日照1760.7小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年城区大气降尘量每平方公里79.97吨,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99.7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01元,比上年增加943元,增长10.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77元,比上年增加2563元,增长9.2%。
全县165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16年末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245人,比上年增加545人。其中:在职职工17400人,企业退休人员984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16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16200人,比上年增加20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850人,比上年增加23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8700人,比上年减少8300人,参加工伤保险28700人,比上年增加800人。参加347399人,比上年减少5791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170户,14211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2991户,24690人。民政部门优抚的伤残人员168人,在乡复员军人745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3所,现有五保老人1422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73人,分散供养的1049人。有福利院1个,收养11名鳏寡老人。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40.46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6686.77公顷,其中绝收2060.81公顷,受灾人口99055人次。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5起,死亡12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415.998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人,和上年持平。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起,占事故总数的83.64%,死亡8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10.6350万元(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工矿商贸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的5.45%、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10万元;消防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发生6起,占事故总数的10.91%,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4584万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比上年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26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7.65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实际数以《禄丰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大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州的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5.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包括农村私人建房和购买固定资产
签发:陈生       审核:卜贵平    撰稿:樊儒林     电话:412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