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黑井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黑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黑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1月中旬在黑井镇人民政府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 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与《黑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有关工作的人员或关注该规划的公民10至12人。
2. 镇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人员不足时,由黑井镇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黑井镇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于2024年11月5日前,向黑井镇人民政府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926129930@qq.com;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黑井镇人民政府(黑井自然资源所)。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旁听人名单经黑井镇人民政府核实并确定后,于2024年11月10日在黑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牟压强 联系电话:0878-4890001
附件:《黑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黑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