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期限:2023年度
(二)实施范围:在14个乡(镇)的161个村(居)委会、社区2002个村民小组实施草原补奖政策,涉及农牧民77846户。
(三)实施内容
1.草原禁牧补助。严格按照禁牧区域划定的要求,以村组为基本单元,把生态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地区以及位于龙川江、星宿江等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
2.草畜平衡奖励。除实行禁牧以外的已确权登记的全部草原纳入草畜平衡奖励范围。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原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
(四)实施规模。2023年,实施草原补奖政策面积266.6万亩,其中,实施草原禁牧补助面积34.54万亩,分布在金山、和平、恐龙山、黑井、妥安和中村6个乡镇40个村(社区);实施草畜平衡草原奖励面积232.06万亩,分布在14个乡镇143个村(社区)。
(五)补奖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即: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六)补奖对象、依据。补奖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补奖依据为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