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水域
检查要点:
一是无黑臭水体;
二是水面垃圾、油污、漂浮废物及时打捞;
三是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
四是船舶码头、临水建筑物等废弃物未排入水体,无污水直排现象。
水体标准:
无黑臭水体、水面无垃圾、漂浮物;水面清洁,无异味;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直排。
常见水体问题:
黑臭水体、水面有垃圾和漂浮物;桥下堆放垃圾,岸坡有垃圾;有污水直排现象。
备注:环保指标不分样本大小。
(1)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
无黑臭水体;无垃圾、油污;无各类漂浮废物。
(2)岸坡整洁完好 ——岸坡无垃圾
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杂物、各类垃圾,无私搭乱建。
(3)无直排污水现象 ——主要是生活污水
未见污水直排现象。
二、“十乱”整治
(1)无乱贴乱画
(2)无乱泼乱倒
(3)无乱拉乱挂
(4)无乱搭乱建
(5)无乱停乱放
交通秩序(标准)
道路两侧秩序停车;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车;车站停车场秩序停车;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秩序停车。
常见问题:
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占道乱停乱放,无管理状态;道路两侧乱停乱放。
主次干道无乱停乱放现象,背街小巷≤5处(设区市≤7处,200万人口以上≤10处),且程度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