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明确协管员岗位职责,配合乡镇做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该局召开食品安全会议36 次,开展食品经营户培训会 27 期,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1287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是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流动厨师进行建档立卡,并要求到当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三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和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本村家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 100 克以上48 小时留样制度。
四是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1258 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1258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1258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1258份。举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1 场次,发动餐饮单位、群众 5000 余人次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