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长江保护修复有弱项,部分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21年11月12日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禄办字〔2021〕50号,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牵头,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二是对“三磷”企业再次开展全面核查。经排查,禄丰市螳螂川流域涉及“三磷”企业共计4家,分别为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中胜磷化有限公司、云南禄丰县勤丰磷肥制造有限公司,其中禄丰县中胜磷化有限公司已关停拆除,实际有涉磷企业3家,涉及磷石膏库1家。通过开展专家咨询、评估、论证、认定,经过评估,专家一致认为3户企业非淘汰落后产能,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并出具专家意见。三是加强执法监管。2021年至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共对三家涉磷企业行政检查12次,向3家“三磷”企业下发整改通知7份、告知书7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建立相关的检查台账资料,督促企业对照整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强化企业法律意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好转;对北甸河流域水质开展执法监测,进行大网格筛查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应小网格内企业实施重点排查监管。四是实施北甸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对北甸河流域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800万元,开展金沙江一级支流螳螂川上游北甸河流域上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作。经过整治,北甸河水质逐年好转,2021年全年水质平均值改善为Ⅴ类,实现脱劣,2022年全年水质平均值已提升至为Ⅳ类。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40份、回收40份,满意率为1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