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 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21年11月12日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禄办字〔2021〕50号,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配合,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二是坚持大气质量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禄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完成州下达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禄丰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2022年对28个工地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下发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书28份;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建筑工地65次/个,下发建筑工地扬尘整改通知书32份,检查记录23份,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督促落实。到目前为止城区28个建筑工地已经完成问题整改。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严格管控,全面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焚烧农作物秸秆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加大餐饮油烟管控。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8户次,督促存在油烟污染1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大交通运输扬尘管控。2022年将禄罗线、大墩线、火中线、广姚线作为重点路段进行道路扬尘治理。2022年修复破损路面共计137362平方米,减少因路面破损带来的扬尘污染。交通运输局、交警、路政大队、公路分局、运政抽调人员共同组成路面联合治超小组,截至目前2022年共计检查过往货车400余辆,开展了28次联合治超行动,共查处超载货车123辆,罚款18.10万元,对未遮盖篷布车辆、对超限超载造成货物泼洒行为进行整治,减少因超载造成货物泼撒路面造成扬尘污染的情况。加大砂石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以来共完成砂石矿山土地复垦18个。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每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部分企业废气监测情况,2021年发放普法资料23150份,2022年向群众发放楚雄公众环境宣传手册600余份、楚雄州环境保护宣传手册2300余份,核辐射安全小知识、中国公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单1500余份,发放环保袋700个,接受咨询150人次。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营造浓厚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五是严格执法。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局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对生产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并有效覆盖措施、生产废气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7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9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目前16家涉及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六是压实责任,抓实整改。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60份、回收60份,满意率为1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