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4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2025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2024年度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2025年度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二是2024年度14个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2025年度14个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三是市委党校(行政学院)2024和2025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7场次。 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禄丰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部门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2021年至2024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和反馈问题10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98个,完成率为93.33%,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标整改要求,制定详细整改计划,确保问题不遗不漏、标准清晰明确、措施严格到位、结果高质高效。三是14个乡镇2024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7次,2025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3次。2024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会议6场次,2025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会议5场次,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市政府2025年向人大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情况1场次。 三、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筹协调,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督察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督察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检验整改成效,把抓整改过程变成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过程。2024年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2025年截至目前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次。2024年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2025年截至目前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次。 四、强化结果运用。禄丰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研判等次的重要参考。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监督执纪问责,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市纪委监委对6个党组织和15人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分别进行了通报问责、书面诫勉问责、批评教育;2025年市纪委监委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方面追责问责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