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禄丰市持续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力推行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等制度,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清理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50%和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须出具《企业无失信记录承诺函》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或在《投标承诺函》中声明:“本企业为无失信记录企业,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条件”,让企业有了“自证清白”式监管,用实际行动把企业当作自己人,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落实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情况纳入交易信息发布核验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监测。
一季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的7个工程项目,34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制度性交易应缴投标保证金382万元,其中:28家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为企业释放资金356万元。通过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在短期内立竿见影地为企业降本减负,为其“输血”,让企业变得更加有活力,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