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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执法监管方式 改善服务营商环境

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作者:杨俊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点击:[]

一是结合辖区实际,调整优化执法方式。基于人少事多的实际,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主基调,将监管工作优化调整为预防违法和打击违法两类。预防执法主要以“谁执法,谁普法”,执法普法进企业为抓手,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预防违法;打击违法主要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以各渠道信访举报线索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力争震慑一批。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与监管的有机统一,既严格执法监管,又主动做好服务,推行事前预告、苗头提醒、事发预警机制。对监管对象易发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事前梳理,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提醒;对本辖区行业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进行书面专门提醒。

三是遵守法定程序,严格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按照程序规定,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裁量依法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等规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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