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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

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市政管局    点击:[]

 

2021年11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84号),正式上线运行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到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牢“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的理念,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当“裁判员”,以企业和群众的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和群众的感受为第一感受,用好用活“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投诉处理和调查问卷功能,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真正用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投资促进、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在部门和行业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并通过微信等方式推送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至各类市场主体,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办事窗口张贴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由市场主体自主参与问卷调查或进行投诉举报。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禄丰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序组织市场主体主动参与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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