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根据《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规定,为确保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精准发放,杜绝多领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完成。
二、资格确认方法
(一)通过“云南人社12333”或“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实行自助认证。
(二)本人持身份证和退休证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窗口或乡镇(社区)社保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三)对行动不便、年龄较大等不能进行自主确认和现场核实确认的,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三、对未按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处理
对2020年还未进行资格确认的人员,于9月25前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将从2020年10起作养老金暂停发放处理,待资格确认后再予补发。
特此通告
禄丰县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0878—4141173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