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的态势。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入(返)禄人员管理。倡导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禄丰籍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建议禄丰籍在外务工创业人员留在务工地就地过年过节,确需返禄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返回的具体时间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返禄后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报备,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主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从省外低风险及省内无疫情边境县市返禄人员,返禄后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报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如实报告行程轨迹。
二、严格遵守人员出行要求。倡导广大城乡居民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要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及省内边境县,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确需出州的人员,出发前、返禄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返禄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倡导市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州内,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城乡居民不参与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活动。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包括杀猪饭、生日宴、乔迁宴、请春客)等不超过10人;组织或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社区)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火车站、客运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各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查码、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娱乐场所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零售药店强化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五、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有效、最安全、最重要的防控措施,既可以有效保护降低感染风险,更可以明显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积极主动预约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三针)接种。
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 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卫生习惯;要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生冷食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家庭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自己14天内的旅居史及接触史,并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