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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深入贯物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 暑,安全稳妥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升疫情防控水平,我市从10月18日起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3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免疫接种对象

已经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加强免疫剂次数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第3剂)在已完成全程2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中实施,原则上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加强免疫疫苗使用原则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由于省州供应我市的疫苗为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两种灭活疫苗,目前我市只开展使用以上两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人群的加强接种工作,暂不进行使用其他类型灭活疫苗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完成接种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请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市民携带身份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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