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社〔2023〕36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楚财社〔2022〕259号),现将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经费129.17万元下达你们,收入列入2023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部门经济分类列“30307·医疗费补助”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下达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有关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应及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标识。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和《财政部 退役军人部 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2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