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禄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收费标准根据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居民身份证按收费标准首次申领0元,到期换证20元,遗失补领40元,损坏换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费用)〔1996〕351号收费依据,居民户口簿(遗失补领和损坏)换领按标准收费5元。
二、2023年办理收费情况
(一)身份证办理收费情况
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 |
办证数量 |
办证金额 |
首次办证 |
101件 |
0元 |
首次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
1件 |
0元 |
证件有效换领 |
127件 |
2540元 |
姓名变更换领 |
1件 |
20元 |
证件损坏换领 |
8件 |
320元 |
证件丢失补领 |
133件 |
5320元 |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收费情况
名称 |
办证数量 |
办证金额 |
临时身份证 |
8件 |
80元 |
(三)户口簿打印办理收费情况
名称 |
打印数量 |
作废数量 |
打印金额 |
居民户口簿 |
258本 |
6本 |
1290元 |
(四)办理收费情况总计
禄丰市公安局高峰派出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办理居民身份证371件,共收取金额8200元,已通过警银通公安智慧服务窗口上交至云南财政部门;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8件,共收取现金80元;居民户口簿共打印258本,作废6本,共收入现金1290元。
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