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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作者:高峰乡   来源:高峰乡    点击:[]

高峰乡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禄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收费标准根据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居民身份证按收费标准首次申领0元,到期换证20元,遗失补领40元,损坏换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费用)〔1996〕351号收费依据,居民户口簿(遗失补领和损坏)换领按标准收费5元。

二、2023年办理收费情况

(一)身份证办理收费情况

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

办证数量

办证金额

首次办证

101件

0元

首次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1件

0元

证件有效换领

127件

2540元

姓名变更换领

1件

20元

证件损坏换领

8件

320元

证件丢失补领

133件

5320元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收费情况

名称

办证数量

办证金额

临时身份证

8件

80元

(三)户口簿打印办理收费情况

名称

打印数量

作废数量

打印金额

居民户口簿

258本

6本

1290元

(四)办理收费情况总计

    禄丰市公安局高峰派出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办理居民身份证371件,共收取金额8200元,已通过警银通公安智慧服务窗口上交至云南财政部门;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8件,共收取现金80元;居民户口簿共打印258本,作废6本,共收入现金1290元。

 

 

                                                                               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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