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云镇户籍城乡居民:夫妻原则选择合葬,收费标准每穴(3560元);骨灰分2次安葬的,第二次人工劳务费收取600元。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选择分开安葬的,收费标准每穴(含第一穴)在本地收费标准(3560元)的基础上上浮100%(即7120元)。夫妻双方在本办法执行前已亡故一方,另一方亡故后进入公墓安葬按本地收费标准执行(3560元)。
二、非彩云镇户籍城乡居民:夫妻双方都是非彩云镇户口且常住本镇的非公职人员,可到彩云镇凤鸣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夫妻原则选择合葬,收费标准每穴在本地收费标准(3560元)的基础上上浮100%(7120元);骨灰分2次安葬的,第二次人工劳务费收取600元。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选择分开安葬的,收费标准每穴在本地收费标准(3560元)的基础上上浮150%(即8900元)。
三、生态葬收费标准(元):彩云镇户籍城乡居民及非彩云镇户籍城乡居民收费都为2360元。
注:(1)咨询电话:0878-4801111(2)按县级有关文件规定,夫妻双方为亡故的公职人员,彩云镇凤鸣山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准许安葬。人员亡故后只能选择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