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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黑井古镇景区门票优惠价格和淡旺季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年06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发改局    点击:[]

云南省黑井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景区优惠政策,规范淡旺季价格,根据国家、省、州景区门票价格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发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20〕154号)文件,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A级及以上景区的门票价格,2020年一律在现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基础上优惠50%,优惠幅度不允许少于50%。即禄丰黑井古镇景区门票价格执行:10.00元/人次。

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严格按禄发改字〔2018〕9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9〕136号)文件相关规定,《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黑井古镇景区门票执行淡旺季价格的复函》(〔2019〕20)文件同时废止。

四、你公司要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及时更新公示牌内容并在景区醒目位置实行票价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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