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楚雄州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楚雄州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禄丰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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