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楚雄州发改委关于印发楚雄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等9件价格管理文件的》的通知
禄丰县农业农村局、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禄丰县交通局: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楚雄州发改委关于印发楚雄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等9件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 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楚雄州发改委关于印发楚雄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等9件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 63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