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司法部等四部委局发改价格[2015]1199号通知,为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司法部制定的《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9]1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司法厅关于适当降低除证明土地和房屋经济合同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865号)及《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09号)中有关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
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法律行为公证 |
1 |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单方法律行为 |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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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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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明遗嘱 |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120元 |
含遗嘱保管费。 |
涉及财产处分的,根据财产处分金额不同计件收取: (1)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每件200元;(2)2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件600元;(3)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每件1200元;(4)500万元以上的,每件2000元 |
3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
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按1%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
1、根据受益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2、单方赠与或受赠减半收取。 |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0. 7%收取 |
5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 3%收取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 2%收取 |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 1%收取每件240元 |
4 |
证明离婚、抚养、遗赠、赡养、寄养、监护、劳动、劳务、解除法律关系、出国留学、公司章程以及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或协议 |
每件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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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5 |
证明婚前财产或夫妻财产约定、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以及其他以财产分割为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
每件4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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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或协议 |
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按0. 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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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 15%收取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 05%收取 |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 03%收取 |
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 01%收取 |
1亿元以上部分,按0. 005% |
7 |
核实债务履行情况,并出具执行证书 |
按执行证书载明的执行金额的0. 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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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证明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政府采购等竞争性交易方式 |
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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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行为公证 |
9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 |
每件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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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证明事实收养、抚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 |
每件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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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行为公证 |
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1 |
证明证书(执照) |
每件200元 |
如执照、出生证、毕业证书等 |
12 |
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
每件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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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证明文本相符、译文与原文相符 |
每件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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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行为公证 |
14 |
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每件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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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存 |
清偿提存,按提存金额的0. 25%收取;担保性提存,按提存金额的0. 1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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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保管遗嘱 |
每件每年60元 |
未经公证的遗嘱 |
17 |
公证书副本费 |
每本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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