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仁兴镇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仁兴镇大猪街社区冷水塘大龙潭沟渠建设项目
许可文号:禄林许准〔2024〕15号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许可有效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
审核单位: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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