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自然人
申请事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许可文号:涉及人数(96人)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许可有效期:无期限
审核单位: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上一条: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公示 下一条:金山镇2024年第二季度行政许可信息摘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