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个人):普有兆
项目名称:禄丰县高峰乡太和石材改扩建年产10万吨饰面用石材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实施单位(个人):禄丰太和石材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高峰乡海联村委会麻栗树村民小组
许可事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禄行审林采准决字〔2024〕40号
决定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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