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禄政办通〔2023〕35号)要求,编制了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对外公布。
附件: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事项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事项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编码 |
1 |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县级) | 000180102003 |
2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县市级) | 000180103003 |
3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县市级权限) | 00016010200201 |
4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县级权限) | 000160111003 |
5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00016011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