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办法》相关规定,楚雄州蓝盾民用爆炸物品服务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用工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用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
证书编号:禄行审不定时准决字〔2024〕1号
单位名称:楚雄州蓝盾民用爆炸物品服务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
法定代表人:杨朝霖
注册资本:440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有效期限:一年(2024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8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