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云南恒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禄丰城区第二自来水处理厂及输水管线工程
许可文号:禄林许准〔2023〕08号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许可有效期:2023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16日
审核单位: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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